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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 |“六个一律”和“四项条件”是滨州复工企业的“刚性纪律”

  • 2020-02-12 16:56:18
  • 作者:记者邱芹王志学报道
  •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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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2月12日下午,滨州市政府举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滨州市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红雨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李红雨介绍,1月31日,市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了《关于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以外的商场暂停营业的第69号通告》,在我市疫情防范的关键时期,通过暂停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以外的商场,切实阻断了疫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发展,有效遏制了疫情蔓延势头。近日,中央和省市相继对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为有序推动正常生产,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两手抓、两不误,为疫情防控提供更好的保障”要求,2月11日,指挥部又发布了第155号《滨州市服务业相关企业复工通告》。

《通告》在服务业复工方面提出了三项具体措施:

一是对流动性大、人群密集,容易引发疫情的行业和领域,在一级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复工。这些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农村集市,旅馆(各县市区可选择管理规范、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定点宾馆进行复工,但每个县区数量不能超过2家)、洗浴、餐饮店(提供自取、外卖或送餐服务的餐饮企业可以复工),书店、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等馆所,电影院、剧场、网吧、KTV、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体育馆、体育俱乐部、健身房等各类体育健身场所,旅游景区、旅行社、公园聚集场所,职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以及培训机构,长途客车、公交车辆、出租车(含网约出租车)等客运车辆。

二是除上述行业和领域外,其他服务业企业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复工,但复工必须达到“六个一律”防护要求,即:凡未配备测温仪器,无法对进场进店人员测量体温的,一律停业整改; 虽配备测温仪器但未配备专职人员登记所有进场进店人员信息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零防护”人员进入经营场所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未落实日消毒措施或未配备便捷消毒用品的,一律停业整改;凡落实措施不力,引起顾客聚集和长时间逗留的,一律停业整改;凡发现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一律停业整改。

三是复工企业除要达到“六个一律”防护要求外,还要符合“有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疫情防控物资配备齐全充足、对从业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护、对经营场所落实好管控消毒防疫措施”等四项条件。

为确保各复工企业在做到有序开工的同时保证疫情防控安全,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各复工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求其在复工前后必须严格对照“六个一律”防护要求和四项复工条件,落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杜绝各类防控隐患。二是明确各县市区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复工监管主体责任,要求其安排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乡镇(街道),对辖区复工企业做好备案登记、现场查验、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六个一律”防护要求落实不到位和达不到复工条件的,不予复工,已经复工的责令停业整顿。三是由市公共场所管理专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专人不定期到各县市区对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现场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制定印发服务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指南,完善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操作规范,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随着企业复工的到来,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借此机会,呼吁广大服务业企业,切实提高疫情防护意识,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做好防护措施,齐心协力筑起滨州疫情防控钢铁长城!

责任编辑:邱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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