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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滨州”该如何打造?
发布时间:2017-10-09 16:59:07    作者:隆卫

俗话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现实生活中却存在一种现象:“欠钱的是大爷,借钱的是孙子。”有这样一群人,为了自身利益,不遵守社会诚信规范,甚至不惜违反法律。本期《委员关注》邀请委员嘉宾就如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滨州”建言献策。

【涉及范围】

政府诚信为重中之重,司法诚信发挥着根基作用,企业诚信是资源与财富,个人诚信是落脚点

近期,大家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据了解,市法院开始对一些“老赖”实施集中执行行动。欠钱不还,令人痛恨的“老赖”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什么关系呢?

市政协委员马荷滨说,法院审判执行案件的债务人是社会失信行为表现最集中、失信程度最严重的群体。在司法实践中,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法人单位,法院通知传唤不到、隐匿转移财产、虚假诉讼、公然抗拒执行、污蔑诽谤法官等行为花样百出,有的程度相当恶劣。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逃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不但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侵害,更重要的是败坏了社会风气,降低了社会诚信度。对他们进行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很重要的一环,既可以作为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契入点,又可以作为追究严重失信行为的终点站。

今年以来,各级法院实施各种集中执行活动已成常态,共拘留300余人次,追究拒执罪42件。对严重失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原则、不纳入为例外的标准,通过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失信人名单6000人,对被执行人的生活、出行、经营、任职、职业准入,甚至包括其子女入学、报考公务员等方面予以严格限制,压缩其生存空间,加大其生存成本,惩治其失信行为。用最简单的一句话来说:“老赖”手里就是藏着钱,也让他花不出去。

除了对这些“老赖”进行惩戒外,目前大力推进的社会信用体系还包括哪些方面?

市政协委员窦守席说,社会信用体系主要包括政府信用、司法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四个方面。政府既是社会信用的提供者,又是社会信用的受益者,更是社会信用的维护者,社会信用体系的重中之重乃是政府信用。政府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具有调节、监督、教育等多种功能,在各个领域中发挥着独特而巨大的作用。所以,政府首先要守信,政府一旦失信,其公信力便会受到严重影响。

作为一名法官,马荷滨深深感受到司法公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起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面对政务、商务、社会失信行为,权益受害人可以通过司法审判和执行来获得救济,司法作为最后一道防线一旦不诚信,就污染了信用体系建设的水源,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就会因为没有救济渠道而动摇垮塌。因此,每个司法机关、司法人员,都应当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诚信诉讼为核心,公开、公正、廉洁办案,保障守信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让失信人得不偿失,才能发挥司法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根基作用。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信用为本的理念已深入企业经营者的心中。市政协委员汪猛说,在前几年经济危机的冲击下,“自保”和“守信”这座天平在经营困难的企业主面前失衡了,求生的本能使一部分人用丧失信用换取企业和个人生存的舒适空间,如不履行还债义务、不履行购销合同义务等,短时间内确实实现了自我目的,甚至引起部分企业主欣然效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影响的扩大,对这一地区或这一行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金融机构限贷、资金周转困难、担保圈内企业集体沦陷,使地方经济陷入恶性循环。近年来,随着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主违约成本加大,社会信用环境不断优化,经济趋势日益向好,诚实守信的企业经营者体会到了:信用是资源、信用是财富!

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兴,个人信用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协委员许员才认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司法公信归根到底还是落实到个人信用问题上。一个人不讲诚信,他主管的部门单位、创办的企业公司便很难讲诚信,他掌握的权力也不会有公信力。见钱眼开、见利忘义是个人失信最主要的原因,有的人“借钱的时候是孙子,欠钱后是大爷”;还有的人只借不还。其实,个人信用问题不仅仅表现在借钱、还钱上,它包括的范围很广,如承诺不兑现、违纪违法、交通违规、不诚信经营、制假售假、不孝敬老人等败坏社会风气、不守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果把这些内容都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给每个人建立一份诚信档案,通过一定的标准来评定信用级别,并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提供查询,这样对净化、优化社会风气,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一定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我市概况】

滨州社会信用体建设整体处于全省中上水平,但离先进地市还有一定差距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更与每个社会成员密切相关,目前,滨州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如何?

特邀嘉宾李一涛说,2015年我市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来,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和意见,编制完成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狠抓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推送和公示;完成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开设了“信用滨州”网站;信用信息在某些领域得到了具体应用,如:失信者在贷款、发债、项目立项、招投标等方面受到了限制,守信者得到了良好信用的支撑服务;注重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公益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全面宣传,扩大了社会知晓面和认知度。

2016年,我市在《规划》制定、信用信息平台开通运行、“双公示”信息提报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指标四个方面均在全省领先。目前,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工作情况处于全省中上水平,但离先进地市还有一定差距。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关键的问题是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应用,归集是为了应用,要想应用好必须有各类别的大量信息做支撑。只有在信息归集较为完善的基础上,才能形成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综合的、均衡的、公正的信用评价指标,才能对他们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价和分类,才能将信用等级指数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进而落实各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真正达到用信用规范人们的行为、营造良好经济社会环境的目的。”特邀嘉宾李一涛说。

目前,我市有41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但是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的只有14家,而且这些数据主要集中在公安局的人口信息和人社局的个人保险缴存信息,在信息类别、数量和提报单位方面还远远不够,下一步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制约瓶颈】

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意识不强,个别部门担心安全保密问题

目前,我市信用信息的归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也就是常说的“双公示”信息。按照规定,各部门应该在作出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7个工作日内,将“双公示”信息上传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另一类是公共信用信息。我市编制了《滨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共涉及43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对应的信息类别,比如: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工商局的企业经营异常信息、国地税的纳税信用等级信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信息等。不管是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还是自然人,所有经济社会活动中与信用有关的信息都应归集进来,才能形成一个综合的信用评价指标。

但是,在信息归集过程中,不少部门共建共享的意识还不够强,存在只要能应付上级业务部门所需、本单位能查看就行的简单认识,“信息孤岛”的问题没彻底打破。再就是,个别部门担心信息归集后的安全保密问题。关于这一问题,特邀嘉宾李一涛说:“请各单位不要担忧,我市的平台构建于电子政务外网环境,安全级别为‘等保三级’,数据传输安全有保障;其次,我市将信用信息分为A、B、C三类,即社会公开信息、政务共享信息和授权查询信息,按保密级别进行了信息存储和使用,确保涉密信息不被随意查询和使用。”

【委员嘉宾支招】

将各部门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共享,尽快建立完善滨州市信用体系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健全市场经济的基石,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基础,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点,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市在归集各部门信息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障碍,如何突破这些瓶颈,早日建成“信用滨州”?

“主要是政府和部门个别领导重视程度还不够,其次是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或者受条条框框约束,不愿意信息互通和共享。其实,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过滤掉需要保密的信息,只采纳有用的信息。”市政协委员窦守席说。为了信息归集及时有效,他建议,借鉴荣成市的经验,把信息归集工作纳入政府科学发展观的综合考核内容,形成长效机制。对信息归集工作上报不及时的,借鉴潍坊市的做法,纪委介入进行问责,提高信息归集工作的实效性。

不谋而合,市政协委员汪猛也认为,信用体系建设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最好的办法就是市委、市政府“一把手”直接抓,相应部门负责人抓落实。

失信行为是一种社会病,久治不愈的根源在于失信成本太低。市政协委员马荷滨建议,对严重失信者采取司法程序,由法院通过失信惩戒,追究刑事责任;对广泛存在较轻的失信者,仅靠道德约束也是不够的,应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尽快建立完善起我市的信用体系,把是否信用从道德评价先上升到制度层面,待条件成熟后,再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上升到法律层面。“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事法律的帝王规则,期望随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完善,民事纠纷越来越少,在法律框架范围内,人们的行动越来越自由,司法越来越公正。”马荷滨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国家的重大决策,也是社会发展必然所趋、大势所趋。市政协委员许员才认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障碍是正常的,他建议,一边归集一边应用,将归集到的信息先发挥作用,再逐步完善。“单个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靠自己来惩戒或激励,力量是有限的。将所有部门信息归集到一起,实现信息共享,惩戒和激励的力度才会增大,才能有效防止新的失信行为的发生。”许员才提醒大家。

政府诚信了,招商营商环境就优化了;企业诚信了,假冒伪劣产品就杜绝了;个人诚信了,坑蒙拐骗现象就减少了。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一个执法如山、民主和谐的“信用滨州”便形成了。针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特邀嘉宾李一涛说,“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设立为契机,下一步,我们要加强信用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与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信用工作队伍;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统筹谋划、精心指导、研究制定保障工作有序推进的制度措施和标准;建立科学系统的督查考核机制,把工作抓实、抓到位,让信用成果尽快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

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人们生活带来的影响是很直接的,我省荣成市和潍坊市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有很多成熟的经验。为让市民尽早地享受到信用体系带来的红利,市政协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部分市政协委员,专程赴荣成市和潍坊市进行了参观学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

市政协委员汪猛建议,首先各部门在公共管理事项,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干部选拔任用、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查询、使用这些信息,要将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有不良记录的一票否决。其次,要建立信用评价标准,守信行为加分、失信行为扣分,根据信用分值划分信用级别,信用级别高的在公共交通、旅游景点、入学、就医等方面享受优惠或优先政策,鼓励守信行为。还可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供信用服务,信用分值达到一定水平后,可享受共享单车、借充电宝、雨伞、图书及住酒店、就医等免押金服务,以及类似积分落户、积分入学等政策,让市民切实感受到“信用”带来的便利和价值。最后,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者在乘坐飞机、高铁及出国、子女入学、高消费等行为受到限制,让人不敢失信。

信用信息只有应用起来才能发挥作用。许员才委员建议,由党委政府带头将目前收集到的信用信息先行应用起来,在干部提拔、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入党、参军、先进评选等方面,将个人信用评级作为基础条件,信用评级高的可以优先,评级低的一票否决或受限;加大宣传落实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动员通讯、公交、出租、餐饮及其他服务行业也参与到信用信息应用中来,针对评级高的推出相应的优惠措施,评级低的推出相应的限制措施。

不只是给失信者减分,还要给做好事、善事者加分。许员才委员还建议,给见义勇为者及经常参加志愿者活动、捐款捐物、助残助学等公益活动者设置信用加分,鼓励引导市民积极传递正能量,也给失信人以弥补信用分值的机会。

信用建设需要有效的制度制约。市政协委员窦守席认为,政府应从权力运行、政府决策、信用责任、官员选任、政务公开等多个环节建章立制,规范行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个人实行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对信用等级高的个人进行褒奖,并在多领域给予优惠支持;对信用等级低的尤其是失信者进行惩戒,并在多个领域实行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最终实现“个人信用等级是社会通行证,信用报告成为第二张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