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记者从滨州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获悉,2019年度市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至12月31日,尚未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在集中缴费期内办理缴费手续。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延长市直职工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公告
市直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现将2019年度市直职工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12月31日,尚未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在集中缴费期内办理缴费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工商银行柜台、“滨州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滨州智慧人社”手机APP自行缴纳2019年职工医疗保险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