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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向通”将于9月24日上线 年度总额度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

发布时间:2021-09-15 23:27:48 作者:罗知之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人民网北京9月15日电  据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人民银行今日发布《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9月24日起施行。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

“南向通”,是指境内投资者经由内地与香港相关基础服务机构在债券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

据了解,2017年7月,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了“北向通”。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北向通”开通前,境外投资者持有我国债券约为8500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这一规模已经达到3.8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速超过40%。其中,“北向通”的境外投资者持债规模约1.1万亿元人民币,四年来累计成交量为12.3万亿元人民币。全球前100大资产管理机构中,已有78家参与进来。

实践证明,“北向通”运行平稳高效,已经成为境外机构入市的重要渠道,交易日趋活跃,两地监管合作顺畅,社会各方反响良好。特别是,“北向通”既注意采取多级托管等国际通行做法,切实便利境外机构“一点接入”,又充分考虑我国国情,以穿透式信息收集等一系列安排,有效支持监管和风险防范。

“2017年,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南向通’未与‘北向通’同步开通。四年来,人民银行始终关心关注香港债券市场发展,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共同积极研究‘南向通’可行方案。”上述负责人说。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适时开通“南向通”,一是有利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拓展了国内投资者在国际金融市场配置资产的空间;二是有利于巩固香港联接内地与世界市场的桥头堡与枢纽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现阶段参与“南向通”的机构有哪些?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内地投资者暂定为人民银行2020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含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机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可以通过“南向通”开展境外债券投资。交易对手方暂定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南向通”做市商。

为“南向通”提供债券登记、存管、托管、交易、结算、清算等基础性服务的机构包括两地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和托管清算银行。其中,金融基础设施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首批境内托管清算银行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额度管理方面,根据《通知》,“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超过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人民银行根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对“南向通”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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