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出台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办法 最高奖补60万

发布时间:2018-07-25 12:28:02   480954 作者:温明华 肖金玲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为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推动阳信全域旅游跨越发展,近日,阳信县政府出台了《阳信县县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和《阳信县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办法》(简称《奖补办法》)。《管理办法》和《奖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管理办法》,2018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自2019年起,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旅游品牌推广与宣传促销、旅游产业规划编制与项目招商推介、旅游产业促进与扶持补助、旅游考察学习与旅游培训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与旅游发展相关的重大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根据《奖补办法》,凡在阳信县从事旅游投资、经营和管理的单位或个人,符合条件的都可按照程序申报相应的奖补。具体奖补项目及标准如下:对被省级旅游管理部门评定为乡村旅游集群片区的,给予一次性奖补60万元;对被省级旅游管理部门评定为精品旅游小镇的,给予一次性奖补60万元;对评审通过的各乡镇(街道)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小镇规划、田园综合体规划,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按省级旅游管理部门标准建设完成的旅游咨询体验服务中心(商品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40万元。

      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标准,对新评定为国家2A、3A、4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元、6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奖补政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依据《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LB/T067-2017)行业标准,对新评定的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旅游发展的意见》,对新评定的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标准,对新评定为二星、三星、四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元、60万元;对新评定为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奖补政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依据《山东省文化主题饭店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试行)》,对新评定为省级文化主题饭店的,给予一次性奖补40万元。依据《山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对新评定为3A、4A、5A级的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4万元、6万元。对获得国家旅游部门表彰或奖励的旅游商品,按照金奖、银奖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0元、5000元;对获得省级旅游部门表彰或奖励的旅游商品,按照金奖、银奖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00元、3000元;对获得市级旅游部门表彰或奖励的旅游商品,按照"十佳旅游商品""优秀旅游商品"分别给予奖补2000元、1000元。

      2018年,阳信县将以"六城同创"为契机,进一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全面开展乡村旅游创建工作,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支持旅游项目建设,有效整合旅游资源,加快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创新方式宣传推介,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积极作用,促进旅游产业成为全县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新支柱。下一步,阳信县将立足自身优势和资源特色,进一步"撬动"旅游的活力,充分利用旅游这张开放的"名片",举办丰富的旅游节庆活动,聚焦打造全域旅游,着力推进产业融合,形成"旅游+""+旅游"的大旅游格局。

责任编辑:胡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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