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博物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发布时间:2020-01-26 11:34:30   15307 作者:滨州市博物馆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春节期间,时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关键时期,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相关要求,滨州市博物馆全体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勇于担当,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做好防控,带头执行和宣传疫情防护科学知识、措施,引导公众增强防护意识和能力,为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救治硬仗而贡献力量!

1月24日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依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山东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第一时间摸排、发现、严控传染源,阻断潜在的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月25日

滨州市第10号《倡议书》发布!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刻牵动着大家的心。1月25日,我市已确诊1例输入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疫情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倡议:

1、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认识,疾病潜伏期最长约为14天。如您自湖北返滨,来滨之日起要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并主动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14天后如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可解除隔离。居家隔离期间,每日测量体温,早晚各一次,如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

2、节日期间,建议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节日问候,不要进行走亲访友、外出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最大程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3、乘坐交通工具、在人员密集场所,请自觉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的交流。

4、保持住所通风良好,上午8-10时、下午4-5时通风最好,每日应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持乐观心态,注意休息,注意营养,增强体质。

5、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请戴上口罩,马上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

6、在去往就医的途中,请您和陪同人员都佩戴口罩,如果没有口罩,在咳嗽时请用纸巾或者手肘衣服捂住口鼻,避免直接用手擦拭口水、鼻涕等分泌物。

7、到达医院后,请马上前往预检分诊台,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的经历和症状,并听从医护人员指引就诊。

8、请您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的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积极配合相关医护人员对您进行访视和医学观察。如有疑问,请拨打0543-8198976咨询。

您的理解和行动,或许就能阻断一次病毒传播的可能!

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滨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胡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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