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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矢志不移 十几年植树"种出"浓郁民生绿荫

  • 发布时间:2020-03-11 19:16:50  星期三
  • 记者 孙文杰 通讯员 牛伟志 李文娟 刁会超
  •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植树造林,功在当今,利在千秋。近十余年来,滨州历届党委政府应势而为谋划造林绿化蓝图,矢志不移、久久为功,在造林十分困难的平原盐碱地区,为滨州人民打造出蓝天碧水、绿树掩映的普惠民生福祉。接续未来,滨州着力建设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在人民心中广播“绿色”种子,为子孙后代留下永久绿水青山。

十年林水会战新增造林面积184万亩,湿地总面积17.63万公顷

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树种单一、分布不均衡、造林绿化立地条件差等问题造成了滨州绿化水平在历史上常期处于一个较低档次,滨州人民渴望低头见绿荫、抬头见鸟飞的优质生态环境。2008年,市委、市政府做出开展大规模林水会战部署后一干就是10年,2019年又谋划了林水会战第二个10年,把推动林水会战提档升级作为聚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有力抓手,统筹施策、全程管控,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全面建设“富强滨州”。

十几年来,滨州各级政府咬定目标积极创新工作,以推进绿色通道、万亩生态林场、水系绿化、“四位一体”农田林网、村庄绿化、环城森林公园建设、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湿地保护与修复等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行“政府租赁土地、公司化造林、专业队伍管护”机制,统筹提升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最大限度挖掘造林空间与潜力,严格规定造林模式、树种选择、栽植技术、栽后管护等建设标准,全市造林面积得以迅速扩大,绿化质量持续提升,新增万亩生态林场14处,发展壮大了“特色林果、林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木材加工”五大林业产业集群。

滨州把“湿地添绿”纳入全市“林水会战”重点工程,不断推进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全市湿地总面积17.63万公顷,湿地公园面积达7274.32公顷。目前,已建有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无棣马谷山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博兴引黄济青渠首鸟类县级自然保护区1处;山东黄河岛国家湿地公园、山东麻大湖、山东滨州秦皇河、山东滨州小开河国家湿地公园4处;滨州三河湖和白鹭湖、惠民县月亮湖和刘黄沟、阳信白杨河、无棣饮马湖和秦口河、沾化县思源湖、博兴县打渔张双台、邹平黛溪河、滨州高新区蒲河和龙江、滨州北海等13处省级湿地公园。

广阔的林地和湿地,为滨州维持生态平衡、净化水质、蓄洪防旱、增加碳汇、调节气候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2018年完成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数据测算,滨州仅十年林水会战新增的184万亩造林,每年就可以固碳44.6万吨,吸污降尘152万吨,释氧119.3万吨、可供全市人民呼吸一年,涵养水源3.2亿立方米、相当于修建了一座3亿立方米的巨型水库。

提前完成50万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造林任务,下半年将迎接验收

2017年,市委市政府立足于滨州森林资源基础和优势,吹响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号角,致力打造“森林走进城市、城市拥抱森林”的滨州绿色生态新明片,实现市民抬头就见绿、出门有林荫、附近有公园,随时随地能够亲近自然、享受绿色,求富、求美、求健康的愿望。

全市各级坚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信心和决心,按照《滨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主动对标对表,积极谋划完成各自分工任务;惠民县、博兴县、邹平市抢抓机遇,同时启动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截至2019年,滨州提前并超额完成了新增造林面积50万亩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目标,建成了覆盖城市、郊区、村镇,连通道路、水系、农田的森林网络系统,进一步增加了全市绿化总量,全面改善了生态环境,广泛普及了森林文化,同时也为发展林业经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路径。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滨州大力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和省、市级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四级联创”。截至目前,全市创建了国家森林乡村22个、省级森林村居90个、市级森林村居200个;省级森林乡镇8个、市级森林乡镇30个。同时,命名怀周生态林场等25个生态林场为“滨州市市级生态林场”,命名艺迈乡村林场等10个乡村林场为“滨州市市级乡村林场”。

今年下半年,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将迎来验收,这项“国字号工程”作为今年的大事、要事,全市压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专班责任,倒排工期、盯紧靠严,加快推进创建验收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有序高质。

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

全市植树造林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应当备加珍惜并不断提升。为建立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2019年9月25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成为我省继临沂、济南之后第三个正式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城市。

林长制的实行,将有力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推进森林、湿地资源合理利用,强化生态资源科学管理和执法监管。重在把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划定保护区域、落实保护措施;科学编制全市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实行最严格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加强征占用林地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林地、湿地;加强林木凭证采伐监督;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防控森林火灾;严格防治林业病虫害;全面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抓好森林抚育和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工作,防治水土流失,实现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的持续增加;积极推进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统一确权登记;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发挥资源优势,做大做强苗木产业;大力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打造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万亩果园精品旅游区。

截至2019年底,全市基本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共设立各级林长7920名,其中市级林长5名、县级林长40名、乡级林长533名、村级林长7342名。建立了“林长+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制成员单位”组织体系,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林长,为辖区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总指挥。全市各级共竖立林长制公示牌132块,公布林长信息、责任区域范围、林长职责以及监督电话等,鼓励引导社会群众参与到林长制工作中来。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滨州市市级林长制会议制度》《滨州市林长制工作信息管理制度》《滨州市林长制工作巡查制度》及《滨州市市级林长制工作督办制度》四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林长制工作制度体系。

2020年,全市将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制定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任务落实的制度体系,强化纵向联动、横向联合,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形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实现林长制常态化管理。2021年,巩固提升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生态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机制,切实巩固提升林长制成效。

责任编辑:张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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