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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80人 4月30日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 发布时间:2020-03-26 08:33:49  星期四
  • 记者 孙文杰 通讯员 王建岭 王东 报道
  •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森林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我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3月24日,市应急管理局   、消防救援支队印发《全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开始组织开展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

我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据《全省森林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成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录工作办公室,报名电话:0543-6999300。

招录计划

共招录80人,其中滨州市森林消防大队50人,邹平市森林消防中队30人。专职消防员主要负责本市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同时兼顾辖区火灾扑救、洪涝、地质灾害和事故灾难救援等任务,参与全省森林消防救援力量统一调配。

招录范围

依据《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招录具备以下主要条件的社会青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18周岁至35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良好。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到45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10%。

招录程序

3月24日至4月7日为宣传动员、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4月9日至4月10日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阶段,4月13日至4月15日为面试阶段,4月16日至4月17日为体格检查阶段,4月20日至4月24日为政治审核阶段,4月25日至4月29日为公示阶段。4月30日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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