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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阳信县发出全市首张使用“电子身份证”办理的结婚证

  • 发布时间:2021-12-04 11:46:38  星期六
  • 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张帅 史晓燕 报道
  •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12月3日,阳信县成功发出了全市首张使用“电子身份证”办理的结婚证。

边先生、姚女士通过电子身份证成功办理了结婚登记

据阳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新婚当事人边先生和姚女士在办理结婚登记业务时,通过“爱山东”APP出示了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婚姻登记机关使用扫码设备读取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信息,通过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直接获取证照文件存档备查,成功为这对新人办结结婚登记业务。

应用身份证件电子证照办理结婚登记,是民政部门深入推进婚姻登记“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大创新举措,标志着应用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时代的到来,也是部门间协同配合、合力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成果。阳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单位,在全市率先配齐扫码设备,并与“爱山东”APP和“山东微警务”公众号成功完成了对接测试,为居民提供智能化、便捷化、优质化的服务。

以阳信县为试点,“扫码亮证”办理婚姻登记将在全市拉开序幕,各婚姻登记机关正积极推进此项便民服务的实现。“在不久的将来,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都将支持应用身份证件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介绍。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未携带身份证的居民,可通过“爱山东”APP或“山东微警务”公众号出示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效力。但身份证电子证照必须现场即时生成,截图及其他非现场即时获取的身份证件电子证照图片及二维码,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或读取。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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