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关于统计报送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7号)要求和省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滨州市“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工作已全面开始。现将统计标准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彰标准:
金奖:献血40次及以上;
银奖: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
铜奖: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
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二、 计算办法
1、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2、捐献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捐献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量按1次计算。
三、报送时间:请达到获奖标准的献血者,于2020年3月18日前拨打服务电话:3362601、3360242确认(工作日)。如在此期间未确认导致漏报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滨州市中心血站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