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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盼的通知来了!滨州全面恢复市际道路客运及城乡公交

发布时间:2020-03-11 21:48:13   36071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 指出,3 月 11 日起,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辖区社会公众道路出行需求状况,全面恢复省内道路客运市际班线和城乡客运,恢复汽车客运站运营。将视情逐步恢复起讫点均在低风险县(市、区)的省际班线客运(湖北省、北京市省际班线客运暂不恢复)。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全面恢复市际道路客运及城乡公交的通知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经济运行应急 保障指挥部要求,现就做好恢复我市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和城乡公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自 3 月 11 日起,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辖区社会公众道路 出行需求状况,全面恢复省内道路客运市际班线和城乡客运,恢复 汽车客运站运营。

2.视情逐步恢复起讫点均在低风险县(市、区)的省际班线客运 (湖北省、北京市省际班线客运暂不恢复)。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交通运输 保障工作组《关于恢复疫情低风险城区道路客运的通知》和《山东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

1.严禁在途经的中、高风险地区上下乘客;

2.途径中、高风险县区的客车,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 上,增加消毒通风频次; 

3.要督促客车驾驶员掌握运输路线沿途留验站设置情况,对乘 坐客车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 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肺炎机制发 〔2020〕2 号)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4.恢复的省际客运班线,不得搭载有湖北居住史且未满 14 天隔 离观察期以及来历不明的乘客; 

5.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 2 时至 5 时停车休息或者接驳运 输等规定,对单程运行里程超过 400 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 600 公里)的客运车辆,配备 2 名及以上驾驶员。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张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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