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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8 08:58:10   153230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一、滨州高新区概况 

2008年1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008〕3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菏泽牡丹工业园区等开发区列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通知》同意在滨州大高航空城设立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9年7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009〕16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置的批复》同意将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大高航空城调整到滨城区小营街道办事处区划范围内。高新区管委会于2010年8月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了统一规划,规划四至范围为:东临滨港铁路、南至319省道、西至规划的高新区西外环路、北到黄河和规划的新一路,规划面积为38.64km2。

由于规划区涉及的上位规划《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田总体规划(2017-2035年)》进行了调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规划区也重新进行了调整,规划范围、面积、产业定位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并据此重新编制了《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5年)》。本次规划四至范围:西至青田路,东至滨小铁路,南至规划广青路(319省道),北至新三路、新一路、皂户杨村,总面积为37.4772km2。产业定位:基于高新区建设基础和拟发展的产业,依托现状重点发展医养健康产业园、滨州粮食仓储经济园,做大做强园区经济。综合区位、科技、人才要素支撑,规划建设铝精深加工园区及高端装备再制造园、新材料产业园,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目前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uIFeZpwl1TPBy6Y7SJ6Dw   提取码:h7di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邮寄或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信函邮寄地址: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收件人:霍蕊    电   话:0543-3160031  

收件人E-mail地址:bzgxqhbj@163.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开发区及周围1.5km范围内村庄)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6P1IWVAo8Trojx97DXthg,提取码:uf9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12日(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发布日期:2021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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