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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流坡坞镇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4 08:51:25   72638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阳信县公安局决定加强流坡坞镇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流坡坞镇驻地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全天禁止停放大型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特种车辆(如垃圾清运车、专用工程抢险车、消防车、救护车、校车等)工作期间除外。禁停路段包括:1.国道233克黄线(南至滨阳大道西段,北至白杨河桥);2.省道315孤阳线(西至克黄线十字路口,东至流坡坞镇段家路口);3.流坡坞东西主街(东至孤阳线大王庄路口,西至克黄线);4.凤凰大道(北至周商园区,南至滨阳大道西段)。

二、流坡坞镇凤凰大道(北至周商园区,南至滨阳大道西段)禁止大型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途径此路段的大型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请绕行国道233克黄线或省道315孤阳线。

三、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四、对上述路段违反规定停放和通行的车辆,公安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本公告自2021年5月17日起实行。

阳信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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