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专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异议期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22 17:18:18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2018年中专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异议期公示

2019年1月20日和21日,省教育厅召开了山东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经评审,同意我市李海霞等3名同志晋升中专正高级讲师职务,同意高红霞等2名同志晋升中专高级讲师职务,同意王希军等14名同志晋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2月4日对李海霞等同志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六699号410房间  邮政编码:256602

附件: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滨州市中小学)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滨州市中专)

附件:

2018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公示.xls

https://content.binzhouw.com/FkDJGcNxBFhe4bFNERRPhzTKW7GhDxCk20190122171915.xls

2018中专正高、高级讲师通过人员名单.xls

https://content.binzhouw.com/TGiP7DaG7Gp3FER2tpDynMGnYysbChTC20190122171916.xls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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