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滨州市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异议期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2 17:21:11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2018年度滨州市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异议期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19年1月18日至20日分别召开了滨州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滨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一级评审委员会、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分别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陈晓晓等19名同志晋升讲师职务,林平等47名同志晋升一级教师职务,李长峰等295名同志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2月4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报给我们。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 滨州市渤海十六路699号410房间;邮政编码: 256602

附件:1. 2018年度滨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 2018年度滨州市直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 2018年度滨州市中专讲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滨州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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