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公告!2019山东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5月17日起申请

发布时间:2019-05-07 21:48:41    来源:山东教育发布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5月17日—5月23日,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可以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gspxzx.sdnu.edu.cn/),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提交面试申请。

面试人员的范围是什么?面试内容与方式又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看!

面试人员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的下列申请人员应参加面试:

(一)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含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但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人员)。

(二)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连续5年以上(含5年)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本科学习期间缺少毕业教育(教学)实习或教育(教学)实习达不到合格成绩的。

面试工作组织

受委托高校的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非受委托高校申请人员的面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由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指导中心)承担,并在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鲁东大学、潍坊学院、曲阜师范大学6所高校设立面试点。各面试点根据全省面试工作安排,确定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并负责通知申请面试人员所在高校。我厅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各面试点、各受委托高校面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面试结果的审核确定,省教育厅选派面试巡视组全面巡视各面试点、抽查巡视部分受委托高校面试工作组织情况。

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工作根据我厅颁布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进行,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等。面试除了试讲、答辩外,还可根据需要查看申请人的教学资料。

面试收费

受委托高校自行确定面试收费标准。非受委托高校申请面试人员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7〕63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面试费,每人次220元。面试缴费程序按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考试费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鲁财综〔2014〕70号)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上银行上缴省级国库。

时间安排

5月17日—5月23日,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gspxzx.sdnu.edu.cn/),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面试申请。

5月17日—5月24日,各高校管理员登陆系统审核本校面试报名情况。

5月17日—5月25日,面试申请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5月27日前,省指导中心确定面试申请人员名单。各面试点登陆系统下载《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

5月29日前,各面试点、各受委托高校将面试工作方案(电子版,方案中须含各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各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法、外聘面试专家名单等)上报省指导中心。

5月30日前,公布全省各面试点面试工作方案,考生打印准考证。

6月1日—6月2日,各面试点组织面试,完成面试工作。

6月6日前,公布全省各面试点面试结果。

自2019年起,高校教师资格面试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可申请认定一次高校教师资格。

工作要求

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是对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对严格教师职业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选拔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师资格面试组织工作,加强申请人员诚信教育,认真做好报考人员信息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承担省设面试考点的高校、受委托高校,要切实加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安全工作的领导,考试安全事关申请人员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是教育领域具有政治意义和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按照山东省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动员视频会议精神和《山东省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把维护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要切实落实各项考务工作要求,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考务培训,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完成好本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

有关考试组织的具体事宜,请与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孙永华,联系电话:0531-86180266、86180116。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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