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如何把握“关键少数” 滨州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0-07-13 11:20:14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探索创新,主动担当作为,狠抓统筹协调、典型引领、长效机制、关键少数四方面工作,成功探索出一条符合当地实际法治建设新路径,有效提升了全市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水平。

抓统筹协调,在顶层设计上求突破

市委依法治市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打破“部门壁垒”,出台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普)法、考法、述法工作的意见》(简称“五法并举”),将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普)考法述法工作在顶层设计上予以系统规范。6月18日,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第16期(总第69期)对滨州市“五法并举”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做法进行刊登。

抓典型引领,在由点到面上求突破

近年来,我市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系统工程在全市上下同步进行,一体推进,得到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的肯定。

今年6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第六次会议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市作为5个试点城市之一,承担试点任务。我市严格对标《试点方案》要求,立即启动试点工作,全面部署各县市区党委法治机构积极做好本地区相关任务。在明确试点工作规定主体、规定内容、规定形式和规定动作基础上,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市县(市、区)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考核内容,同步纳入市委督察考核管理系统,每季度进行调度通报,确保试点工作扎扎实实推进、取得成效,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抓长效机制,在夯实基础上求突破

近年来,我市以基层工作为导向,深化一线法治实践,实现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化、常态化。

2015年5月,我市以市委办公室文件印发《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述法对象、述法内容、述法时间、述法程序、结果运用、组织领导等内容。《办法》实施五年多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和推进法治建设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依法执政、执法为民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县域法治建设进程不断加快,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市级层面,为全面抓好向委员会述法(报告)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起草了《滨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实施办法(试行)》,已征求了相关地区、部门意见,近日将印发实施,上下协调联动、相互贯通的述法职责体系更加稳固。

抓关键少数,在示范带动上求突破

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等能力,让法治成为领导干部“必修课”。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学起,将学法工作列为年内必学内容,并开展集体研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7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集中学习研讨《民法典》相关内容。今年4月份,《滨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2020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实施,对2020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断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规范化、常态化。

截止到6月底,市县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法13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0次。我市领导干部自觉学法和带头学法的法治素养逐渐提高,带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逐渐养成,社会法治氛围日趋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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