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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检察院通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情况

发布时间:2022-05-27 17:16:00   137401 作者:记者 康曌 通讯员 田树新 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5月27日,市检察院召开《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情况。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标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优保护,积极推进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司法六大保护融合发展,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质效持续提升。

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危害校园安全、侵害困境儿童以及成年人胁迫、组织未成年人犯罪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市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用心用情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1年,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未案件中,受理审查逮捕147人,批准逮捕122人,不批准逮捕25人,受理审查起诉330人,提起公诉228人,不起诉6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人数),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17%和18.18%。

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主导责任,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相结合,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且认罪认罚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021年,全市对4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率为31.65%,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运行情况良好。

今年,市检察机关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组建合适成年人成员库,并开展相应培训,以充分发挥合适成年人在司法程序中的沟通、抚慰、教育、见证、监督等重要作用。

发挥检察专业优势,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调研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需求、新使命,不断更新办案理念,以更实举措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为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市检察院建立“强制报告责任倒查”机制,研发“守护明天一点报APP”,方便群众举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全市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收到相关犯罪线索11条,已全部刑事立案。同时,根据该法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犯罪信息查询。

2020年以来,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每年联合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累计查询中小学、幼儿园从业人员18484名,对发现的23名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教职人员,全部依法注销教师资格。

在滨州,检察机关首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发现并治理校园周边电线杆安全隐患、校门口三无食品销售、校外交通设施不健全、校园周边福彩销售点警示标识不清等问题。与此同时,组织开展‘守护校园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联合市创城办等五家单位研究制定校园周边烟、酒、彩票零售点的设置标准,制发“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电子烟)、酒”标识,有力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整合涉未保护资源,全面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落实以“我管”促“都管”理念,市检察机关与教育局、关工委、妇联、团委、民政等建立长期协作机制,帮助罪错少年回归社会,督促失职家长重塑教育理念。

市检察机关联合市司法局、关工委、团委、妇联制定《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办法》,引入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帮教工作,实现了“多对一”精准、全程、全面地社会化帮教体系,提高了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工作的质效,帮教对象均未再发生违法犯罪问题。

为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心理救助”立体化救助模式,市检察机关引入康泰爱心妈妈、围巾妈妈团队、西王社工、关爱儿童服务团等社会组织,实现对涉未案件被害人救助全覆盖。仅2021年,全市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40余人次,其中司法救助19人次,救助金额14.8万元。
市检察机关积极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托家长课堂、家长学校等平台,联合政府、社会公益组织开展了以“为国教子、科学育儿、依法监护”为主题的家庭教育普法巡讲活动24场,4万余家长参加,进一步树立了依法科学开展家庭教育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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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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