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骆宾王生卒年是个迷案,看滨州学者怎么考证

发布时间:2020-04-12 21:37:51   134614 作者:张基地

(骆宾王像,本文图片来源网络)

关于骆宾王的生卒年,史无明载。长期以来文学史家和唐代文学研究工作者作了不少考证工作,旁征博引,探踪寻迹,提出了多种不同的说法。今仅根据手头书籍及相关资料,稍作梳理,简述如下,以求教诸方家赐正。

骆宾王诗文中没有明确生年记载。北宋王谠撰的《唐语林》卷二,有这样一句话:“骆宾王年方弱冠,时徐敬业据扬州而反,宾王陷于贼庭,其时书檄,皆宾王之词也。”徐敬业据扬州起兵,是在684年的九月,如果当时骆宾王“年方弱冠”,那么他的生年应在664年前后,因古人称男子二十岁左右为“弱冠”。自此直至民国前,后人也没有翔实考证的文献存世。

民国时期,光明书局1934年出版谭正璧编《中国文学家大辞典》,第342页的骆宾王条目为:“骆宾王(约公元六八〇年前后在世),骆宾王字不详,婺州义乌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唐高宗永隆元年前后在世。”唐高宗永隆元年,即公元680年,仅提到骆宾王在其前后在世,没有推出生年。

闻一多先生最早推断出骆宾王生年。上海开明书店1948年出版闻一多著、朱自清等编辑《闻一多全集》的《唐诗大系》一文中,闻一多推断骆宾王当生于640年,是关于骆宾王生年最流行的说法。其后,众多版本的文学史、唐诗选本、文学家辞书等,大都采取此说。只是有的在前面加个“约”,或后面打个问号。其实,闻一多先生对骆宾王生年的推断,仅仅是估计而已,并无充分的资料作为依据。所以,现在有不少人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文学研究百花齐放,骆宾王生卒年考证亦是各说皆存。其中,以人民文学出版社自1963年出版的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四卷本)“第四编 隋唐五代文学第一章 隋及初唐诗歌第三节 王绩和四杰”中,骆宾王生卒年“(640?~684)”影响深远。因该书列入“高等学校文科教材”,笔者当年上课用的是1983年第12次印刷本,印数已达778200本。

刘开扬先生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出版其所著《唐诗论文集》收录的《论初唐四杰及其诗》一文中,断定骆宾王生年当在638年左右。以上两书与闻一多先生的推断差不多。

傅璇琮先生在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其所著《唐代诗人丛考》一书中,根据骆宾王自叙其年岁的三处诗文,指出闻一多640年之说为诬,把骆宾王的生年提前到630年或稍前。

杨恩成先生则根据同样的三处诗文,即《上司列太常伯启》《上吏部侍郎<帝京篇>启》《咏怀古意上裴侍郎》,反复论证,在刊登于1981年第2期《人文杂志》的《骆宾王生卒年考辨》一文说:“于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咸亨元年,骆宾王四十九岁,由此上溯四十九年是高祖武德五年,即公元六二三年。骆宾王生于这一年。”

杨恩成先生把骆宾王的生年较闻一多说提前了十七年,比傅璇琮的说法也要提前多年。郭沫若先生1961年编撰的历史剧《武则天》,载于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八卷》。他在历史剧《武则天》中,把骆宾王参与扬州起事时年龄定为“七十岁前后”(见剧本前面的人物介绍表)。扬州起事时间在684年,如果此时骆宾王已经“七十岁前后”,则其生年当在614年左右,即隋大业十年前后。郭沫若并在剧本附录二《重要资料十四则》中的《骆宾王二则》强调说:“骆宾王的年纪是相当老,他曾说‘老不晓事’(《上吏部侍郎<帝京篇>启》),其《与亲情书》云:‘某初至乡闾,言寻旧友,耆年者化为异物,少壮者咸为老翁’可证。”

自以上骆宾王生年的考证中,可以看出,关于骆宾王的生年,意见分歧是很大的。从《唐语林》的664年左右,到郭沫若的614年前后,相差50年。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史料不足。史传既无明确记载,骆宾王自己的诗文中也没有明确提出,势必研究困难,造成说法各异。

辞书中骆宾王生卒年

作为将考证研究成果集结为辞书的相关文史类辞典等书,也是众说纷纭,令人无所适从。从下列“辞书中骆宾王生卒年”表中,可知其大概:生年有619、626、627、638、640等说,卒年有?、684、684后、687、687?等说。

20世纪80年代,骆宾王家乡的浙江义乌人杨柳、骆祥发先生,经过多年广泛搜讨,结合地方文献,细心钩稽,所著《骆宾王评传》于1987年由北京出版社出版。书中有附录《骆宾王简谱》一文,考证出骆宾王生于唐武德二年(619),在反武则天兵败后,于南通一带隐名埋姓,遁匿几年之后,带着满腔壮志未酬的遗恨离开了人世。时间大约是垂拱二年(687)。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中国文学大辞典》8卷本,暂取此说,在骆宾王条目中为:骆宾王(619?~687?)。

从上面所列“辞书中骆宾王生卒年”表中,很可以看出自1987年出版的《骆宾王评传》中考证出的骆宾王生卒年,并没有被大多数学者编著的辞书所注意和接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第一版,2009年出版的第二版,骆宾王条目中都没有标明生卒年。第二版只是更简明(第一版1534字,第二版628字),并修正了第一版的错误,如第一版:“骆宾王,唐代诗人。婺州义乌(今属浙江)人。骆宾王和王勃、杨炯、卢照邻齐名,号称“初唐四杰”;又与富嘉谟并称“富骆”。其父官青州博昌县令,死于任所。他7岁能诗,有“神童”之称。父死后,他流寓博山(应为博昌),后移居兖州瑕丘县,在贫困落拓的生活中度过了早年岁月。高宗永徽(650~655)年间,为道王李元庆府属……”“事迹见新、旧《唐书》本传。”第二版改为:“骆宾王,中国唐代诗人。字观光。婺州义乌(今属浙江)人。7岁能诗,有神童之誉。约在唐高宗显庆年间(656~661)为道王李元庆府属……

骆宾王卒年,第一版云“徐敬业兵败,骆宾王下落不明。《资治通鉴》说他与李同时被杀,《朝野佥载》说是投江而死,《新唐书》本传说亡命不知所之,而孟棨《本事诗》则说:当敬业之败,与宾王俱逃,捕之不获。将帅虑失大魁,得不测罪。时死者数万人,因求戮类二人者,函首以献。后虽知不死,不敢捕送故敬业得为衡山僧,年九十余乃卒。宾王亦落发,遍游名山。至灵隐,以周岁卒。’第二版加上骆宾王“字观光”,改“高宗永徽(650~655)年间,为道王李元庆府属”,为“唐高宗显庆年间(656~661)为道王李元庆府属”;对生卒年则只字未提!辞书类权威性莫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其对骆宾王生卒年下笔谨慎若此,令人感叹。

自1975年起,白寿彝约请全国数百位史学界、考古界、科技界的专家和学者,历时23个春秋,于1998年底全部完成《中国通史》的编撰工作由他总主编的《中国通史》12卷22册由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全部出版《中国通史》第六卷隋唐时期下册丁编传记第十八章“第四节骆宾王”中记载:“骆宾王,字观光,婺州义乌(今属浙江)人。生于贞观十一年(637)前后。”“父亲骆履元,曾为青州博昌(今山东博兴南)令。”“骆宾王从小随父到博昌。后父亲病故在任上,他随母亲迁居兖州瑕丘(今山东兖州),过着‘糟糠不赡’、‘箪食无资’的艰苦生活。”

关于骆宾王在兵败后的下落,各书记载说法不一。《旧唐书》《资治通鉴》等说骆宾王‘伏诛’;而《新唐书》说:‘敬业败,宾王亡,不知所之。’也有书说他‘投江而死’。据孟棨的《本事诗·征异》载:‘当敬业之败,与宾王俱逃,捕之不获,将帅虑失大魁,得不测罪,时死者数万人,因求戮类二人者,函首以献。后虽知不死,不敢捕送。敬业得为衡山僧,年九十余乃卒。宾王亦落发,遍游名山,至灵隐,以周岁卒。’”其书中关于骆宾王卒年的引文,与1986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骆宾王”条目的引文略同。骆宾王兵败后的下落,还有另一说,据明朱国桢《涌幢小品》卷六《骆宾王冢记》载,明武宗正德九年(1514),于南通发现宾王墓,则可能客死南通。

注重学术性的《中国地域文化通览》34卷是国家重点文化工程。中华书局2014年出版的《中国地域文化通览·浙江卷》中,骆宾王生卒年为“约626684”。其他关于唐诗的书,如: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夏松凉、夏逸陶编著《唐诗三百首译评》中,骆宾王生卒年取“627?~684?”说;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赵昌平解《唐诗三百首全解》,取“640~?”说。

综合以上粗列有关骆宾王生卒年考证及诸书引用,很可以看出主要是由于文献资料的缺憾,骆宾王生卒年考证难以得出服众的确论,因而各说并存。

笔者由于在骆宾王的第二故乡——博昌(今山东博兴)工作,于1991年在《惠民大众》(今《滨州日报》)发表《骆宾王与博兴》小文以来,即一直关注有关骆宾王的考证和研究;所撰《骆宾王与博兴》八千字长文,为黄河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滨州历史与民俗文化研究》一书收入。愚以为在新的文献没有发现之前,《骆宾王评传》中相关生卒年的考证,足以征引,这主要是《骆宾王评传》除以上文献的征引外,着重注意了学者的考证,还充分注重利用地方文献,如《义乌县志》《骆氏宗谱》等,补正了正史及其他文献之不足。

骆宾王相关资料的蒐集、考索,是考证确否的关键。如《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第一版文末为事迹见新、旧《唐书》本传”,第二版则为“事迹见《新唐书》《旧唐书》本传和郗云卿《骆宾王文集序》”,参考文献多出了“郗云卿《骆宾王文集序》”。第一版为“骆宾王,唐代诗人。婺州义乌(今属浙江)人”,第二版则改为:“骆宾王,中国唐代诗人。字观光。婺州义乌(今属浙江)人”;骆宾王的字、号,新、旧《唐书》及稗史笔记均无明载,其“字观光”,即是取自《义乌县志》《骆氏宗谱》。

《骆宾王评传》的考证,对博兴文献的订正有所启迪。

一是有关骆宾王之父名。自清康熙以降,博兴四部旧县志的职官志中皆有姓无名,康熙十二年《博兴县志》“唐令:骆。小字注:宾王之父”;民国二十五年《博兴县志》“唐博昌县令骆××。小字注:失名,见其子宾王《与博昌父老书》”。

《骆宾王评传》征引《骆氏宗谱》所载《唐博昌县令申一府君梅所先生传》,叙述了骆宾王父亲的生平事迹,与博兴相关者:“义乌骆氏讳履元,字申佑,号梅所,行申一,隋右军长史雪庄翁之长子……武德间,仕为青州博昌县令,公恕廉明,士民爱戴”;

《义乌县志》卷十二“士林”条下有“骆履元,宾王父,任博昌县令”,卷十四“志节”条下有“骆宾王,父履元,官博昌县令”。由此,知其父名履元。

二是其父何时任博昌县令。乃为“武德(618~626)间,仕为青州博昌县令”!后骆宾王父亲在博昌去世,厝棺博昌,未再迁棺义乌等,已见《与博昌父老书》等诗文,此处不缀。

骆宾王何时随父到第二故乡——博昌?则很值得加以探究。《骆宾王评传》中的《骆宾王简谱》记载:“太宗贞观二年戊子(628),骆宾王十岁。本年前后,骆宾王离开义乌,随父母寓居博昌任所,奉训趋庭,负笈从师,接受齐鲁学风的熏陶。”其骆宾王十岁前后到博昌说,值得商榷。

骆履元于武德(618~626)间任博昌县令,骆宾王亦应是此时随父母到博昌!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版《中国政治制度通史》(1—10卷),据俞鹿年著《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五卷隋唐五代》中“第十章隋唐五代的人事管理制度第二节官员任用”载,官员任期:隋初“定刺史、县令三年一迁”;“唐制,据《通典》卷十九《职官一》所载,‘开元二十五年(737)刊定职次,著为格令,自六品以下,率为曹选,居官者以五岁为限,……亦一代之制焉。’原注‘一岁为一考,四考有替,则为满,若无替,则五考而罢。’”后多以任职时间为三年。

综上,骆宾王武德二年(619)生,随父母于武德(618~626)间到博昌,应不是十岁左右,绝不会超过七岁!考虑到《骆氏宗谱》载骆宾王还有两个弟弟,大有可能是骆宾王自己一人随父母到博昌,因为千里迢迢,夫妻携带一个小孩子已属路途维艰!因而其父任职四五年间,两个弟弟在博昌出生,那么骆宾王到博昌时则只有三四岁!

另据《新唐书》卷二《太宗纪》记载: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十一月己未,许子弟年十九以下随父兄至官所”,也就是说,此前即有官员携子弟到任所,自此,蒙皇帝开恩,官员可以名正言顺地带孩子或者弟弟到任所居住。

《骆宾王简谱》中:“太宗贞观九年乙未(635),骆宾王十七岁。本年前后,骆宾王父死任上,厝葬博昌。《上吏部裴侍郎书》云:‘徒以夙遭不造,幼丁闵凶……’说明成年之前即遭父丧。”

笔者原不以“骆宾王十七岁左右丧父”为非,今经考证,实为不确!因为按官员任期制度,其父不会任职十几年!另外,骆宾王自述“幼丁闵凶”,即“幼丁”之年丧父,这里的关键词是何谓“幼丁”?

《汉语大词典》第四卷429页释“幼”:《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

《汉语大词典》第一卷141页释“丁”:旧时指到了服劳役年龄的人。《隋书•食货志》:“男女三岁已下为黄,十岁已下为小,十七已下为中,十八已上为丁。”

《中国历史大辞典》上卷第1273页释“幼丁”:记录:即幼丁记录。明军士死亡或年老多病,其子弟年龄幼小,在十岁以下,先在卫所登记,待满十岁成丁后再入卫所。

综上可知,“幼丁”为“十岁以下”。也就是说唐武德(618~626)间,即骆宾王三四岁随父母到博昌,其父任职时间最多四五年,十岁以前其父死于任上,厝骨博昌,一直未能迁回故里。其父死后,他与母亲及两个在博昌出生的弟弟,失去生活来源,孤苦无依。正如骆宾王《与博昌父老书》所言“清芬虽远,遗爱犹存”,在博昌父老的关注与扶持下,得以求学成才,骆宾王二十二岁离开博昌,移家兖州瑕丘县。

骆宾王三四岁随父母到博昌,岁能诗,有“神童”之誉,其“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嘉诗,稚童皆能吟颂如流离开博昌后,闲居齐鲁十几年,常回博昌扫墓,看望朋友。高宗开耀元年(681)春初,他重游博昌,所写《与博昌父老书》,载之于四部旧《博兴县志·艺文志》。嗣圣元年(684),所作《讨武氏檄文》(《代李敬业传檄天下文》)更为天下知,“试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成为千古名句。正如诗圣杜甫所称颂,“举天悲富骆,近代惜卢王”,“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责任编辑:王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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