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社出品
党媒平台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不动产消费券”活动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1-23 14:27:43  星期一
  • 来源:北海新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充分调动北海经济开发区购房业主不动产权证办理积极性,按照《滨州市不动产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北海经济开发区将开展“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不动产消费券”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期限及地点

1. 活动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 领券时间:用户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成功缴纳增量房(一手房)交易契税后30日内关注“滨州消费券”公众号进入领券专区并实名注册认证后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交税20日内,必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3. 消费券使用期限:自成功领取到“滨州消费券”公众号卡券包内之日起90日内消费有效,逾期作废(具体以消费券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4. 不动产权证办理地点: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侧不动产登记大厅。

二、活动参与对象

面向活动期间内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成功办理增量房(一手房)不动产权证书并成功缴纳契税的自然人,若存在多产权人的情况则自动取系统第一顺位自然人为消费券领取对象。本活动限自然人用户参与,用户需满足实名认证,同一用户活动期间只有一次领取机会,其中同一身份证号、同一微信账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设备终端,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

三、消费券类型及发放计划按缴纳契税额时间,分阶段实行消费券补贴。

1. 第一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每缴纳1000元生成一张100元的消费券;第二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每缴纳1000元生成一张70元的消费券。不足1000元部分不予发放。

2、消费券商家包含购物超市、餐饮店、便利店等行业,具体按照区投资促进局指定的商家为准。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线下到店消费时,通过“滨州消费券”公众号展示消费券核销二维码方可使用,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消费券全部金额,账单若存在剩余金额由消费者自由支付。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不限制电子消费券使用张数。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五、消费券领取教程

1.符合消费券领取规则的用户,使用实名制微信号(微信实名制需和活动参与对象姓名一致),打开微信扫一扫或者直接搜索公众号“滨州消费券”。

2.点击“关注公众号”后,点击底部菜单“点击领券

3.进入页面后点击“实名认证”,按照流程完成实名认证。

4.实名认证成功后,符合领取规则的用户即可在页面看到“我的卡券”,可查看“未使用”“已使用”“已过期”。

5.居民在消费时,进入“滨州消费券”公众号,点击“未使用”,即可出现核销二维码,向符合核销规则的商家出示核销二维码,即可完成核销消费。

附件:滨州消费券用户注册认证说明 1.首先用户通过微信,扫描下放二维码或搜索关注“滨州消费券”公众号。

2. 关注“滨州消费券”公众号后,点最下面的“点击领券”按钮

3. 第一次进入会跳转到用户注册的页面,输入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给输入的手机号码发送一条验证码短消息,收到后填入下放验证码输入框内,然后输入密码,  点击“确认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后会提示:注册成功,自动登录…

4.登录后需要获取您的地理位置,点击“是”,然后实名认证后才可以领取相应的契税券,点击“立即认证”按钮,按照要求进行认证。(可以查看演示或者规范说明完成认证)

5. 验证成功后直接可以进入查看消费券的页面了,实名认证那里就显示“已认证”,下面显示“我的卡券信息”。

6. 点击 “我的卡券”后面的“全部卡券”,可以查看个人的全部消费券详细信息。

7. 市民在消费时,进入“滨州消费券”公众号,点击“立即使用”,即可出现核销二维码,向符合核销规则的商家出示核销二维码,即可完成核销消费。

8. 点击可核销商家后面的“去查看”;可以查看消费券可以核销的商家名称和位置,点击后面的的箭头可以跳转到高德地图导航,进行地图导航。

9. 点击最下面的“常见问题”,可以打开查看关于不动产消费券的常见问题说明。

责任编辑:杨孟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