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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公安局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 发布时间:2021-12-01 16:49:50  星期三
  • 来源:平安博兴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环相扣、深入开展,重视程度之高、推进力度之大、取得效果之好前所未有,成为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为进一步巩固三年专项斗争成果,2021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管,重点对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信息网络和社会治安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进行标本兼治,不断夯实基层组织,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家族宗族势力影响严重等问题。

今年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开局之年,博兴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成立博兴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作为长期机构,做到思想不松、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实现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运行,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为全县扫黑除恶斗争贡献力量。博兴县公安局将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如您发现身边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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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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