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安全用妆,共治共享!滨州市共查处化妆品案件113件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6:21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安全用妆,共治共享。5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3年滨州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劳建刚介绍相关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今年5月22日至5月28日,是“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全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围绕“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大力实施“安全提升”工程和“美妆山东”计划,严防严控化妆品安全风险,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市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未发生重大化妆品安全事件。

摸底数、划网格、压责任,夯实监管基础

摸清监管底数。突出化妆品经营重点环节,聚焦重点领域,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摸排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有实际在营化妆品经营单位2931家,化妆品专营店475家、母婴专卖店268家、大型商超116家、美容美发机构1020家、美甲机构189家、宾馆酒店275家、化妆品网络经营者113家、其他化妆品经营者475家。

落实网格化监管。进一步落实化妆品网格化监管要求, 全市10个县市区均有专人负责化妆品监管工作,其中四个县区设置单独的化妆品监管股,基层监管所均承担了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全市共划有1个市级网格,10个县级网格,44个乡镇级网格,2931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全部纳入三级网格化监管。

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全市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做到任务清、责任明。组织对县(市)区开展督导调研,撰写《化妆品经营监管现状及对策》的调研报告,全面分析研判化妆品监管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有效保障化妆品监管工作落实见效。

抓宣贯、建机制、谋共治,提升监管效能

抓好新法规制度宣贯培训。组织专业师资到县市区,对基层监管人员和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宣贯培训,讲解化妆品定义、法律责任等,发放法律法规汇编及宣传材料3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张,培训人员200余人次。

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制度。出台《滨州市化妆品经营监管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规范监督检查各环节行为,指导监管人员加强对化妆品经营合法合规要求的把握,提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规范化监管。深入摸排化妆品流通使用各环节隐患,按照风险等级建档分类管理。

科普宣传推进社会共治。以“安全用妆,携手童行”为主题,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组织化妆品安全和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科普宣传活动11场次,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制作悬挂条幅20余条、摆放展板40余张,户外显示屏滚动播放科普视频12次,接受群众咨询和专家现场义诊500余人次。

强监管、严整治、抓抽检,保障用妆安全

狠抓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科学制定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确定计划检查数量1500家,强化对儿童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进行重点检查;全市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1877家次,全部录入监管系统。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市共查处化妆品案件113件,案值7.91万元,罚没款43.3万元;案件数量和罚款金额同比分别增长91.53%、11.83%。

狠抓专项行动和重点整治。开展“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对网络销售化妆品实施线上监测,与广告、网络市场监管联动逐一排查,摸排网络化妆品经营单位113家。对重点企业进行线下实地监督检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02人次,检查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84家,约谈26家,抽取网络销售化妆品2批次。查处化妆品网络违法案件3起,罚没款1.28万元。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酒店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美容美发机构562家,宾馆酒店103家,责令改正36家,立案33件,罚没款5.4万元。

狠抓监督抽检。高质量完成国抽、省抽任务,承担国、省抽80批次抽样任务,抽检采样点实现地域、种类全覆盖,重点抽取日常监管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化妆品。上报抽样异常情况1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均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坚持广泛覆盖和问题导向,确定市级抽检重点抽样检验儿童化妆品、面膜、一般护肤类、烫发等4类产品16批次,合格率100%,抽检结果已公示。因在抽检工作组织实施、抽检任务完成、监督抽检问题发现、规范抽样、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等方面表现突出,获评“2022年山东省化妆品抽检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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