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滨州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20:38     阅读量:

4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滨州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 新闻发布会,就相关内容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

2024年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了《滨州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使全市人民更好地了解条例的内容,今天我们特别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唐海涛先生,市司法局副局长韩朝晖先生,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副局长王新贝先生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发布人:唐海涛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对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滨州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为了规范海洋牧场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海洋渔业资源,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滨州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3年12月20日经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2024年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

滨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做好经略海洋大文章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充分发挥我市海域滩涂资源丰富的优势,把海洋牧场建设作为推进渔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规划建设了滨州正海、新创、顺潮、渤海水产等4处海洋牧场,其中国家级海洋牧场1处,省级3处,带动贝类底播40万亩、牡蛎吊养5万亩。2022年,全市海洋贝类产量22万吨。同时,我市海洋牧场建设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海洋牧场管理职责不清。由于机构改革后一些部门职责进行了调整,加上海洋牧场多功能平台、海域内旅游经营等新生事物的出现,需要进一步明确海洋牧场的综合管理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二是缺乏科学布局规划。由于我市海洋牧场起步较晚,海洋牧场空间布局不尽合理,海洋牧场建设多集中在近岸海域,缺少总体规划,部分适宜建设海洋牧场的海域尚未得到有效利用。三是深度开发不足。沿海渔民仍以养殖、捕捞等传统渔业生产方式为主,尚未形成海上观光、休闲渔业等新业态,产业链延伸不足,产业融合度不高。四是安全和环保制度缺乏。对海上养殖、平台运营、增殖放流等管控不到位。五是执法监管不到位。目前,由于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部门仅能对海洋牧场区域内出现的违规捕捞、非法养殖行为进行处罚,而对于其他严重影响海洋牧场建设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法实行有效监管。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海洋牧场管理立法工作。

二、《条例》的有关内容

《条例》共二十六条,在制度设计上坚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国的意见》提出的“提升海洋渔业质量,优化海水养殖结构和布局,完善捕捞限额管理和休渔禁渔制度,高标准建设海洋牧场”战略方针,因地制宜,体现滨州特色。从当前海洋牧场建设及管理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滨州市海域特点,将海洋牧场进一步发展所提出的新需求纳入滨州市海洋发展总体布局,进行了科学、系统规划。

《条例》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牧场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海洋牧场管理综合协调机制,依法给予用地用海支持,落实海洋牧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鼓励海洋牧场技术创新和海洋牧场多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海洋牧场管理水平。同时,在充分结合我市海洋渔业发展特色的情况下,将“鼓励转捕为养”作为立法关注重点,更加注重规范和引导广大渔民改变传统的捕捞渔业方式,提高渔业资源利用效率,有效修复海洋渔业资源,解决海洋捕捞渔民的实际问题。

发布人:韩朝晖

为了保证《条例》的实施效果,市司法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普法宣传。把《条例》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压实有关部门责任,加大《条例》普及力度,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和认知度,使《条例》的精神和各项规定在电视上能看到、在广播里能听到、在报纸上能读到、在网络上能查到。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让规范海洋牧场管理、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识深入人心。

(二)抓配套完善。一是配合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项制度实施的程序、条件、时限等,确保《条例》可操作、能落地。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对与海洋牧场管理有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有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与《条例》规定内容有关的文件的清理,确保《条例》全面、准确实施。

(三)抓督导落实。认真落实《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实施工作的通知》,适时开展《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评估,全面掌握《条例》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实施经验,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问题,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发布人:王新贝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滨州海洋发展和渔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洋牧场建设作为解决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的“金钥匙”,能有效推动海洋渔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滨州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和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海洋强国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也是我市海洋牧场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将为我们加快渔业转型升级、开拓渔业发展空间、促进海洋牧场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后一段时期,市海洋发展渔业局将切实发挥好海洋牧场管理牵头职责,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细化配套措施,认真推进实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认真组织普法宣传。《条例》从我市海洋牧场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重点围绕部门职责、海洋牧场规划建设、新型发展模式、生态保护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为我市开展海洋牧场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将认真制定普法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纸等媒介,进行全方位推送宣传,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条例》既全面总结我市近年来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成熟做法,又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成熟经验,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特点,进行了前瞻性、探索性创新,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规范和固定下来,成为进一步促进海洋牧场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行动指南。下一步,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培训,通过举办系统培训班、专题报告会、视频网络学习等形式,全面深入解读《条例》,使《条例》更好更快走进社会、走进政府、走进牧场。

三是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条例》的出台实施,为全面促进我市海洋牧场管理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提供了法律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开拓创新,进一步细化《条例》配套措施,按职能职责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将《条例》规定的制度措施做细、做实,使《条例》真正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社会各界朋友,推动海洋牧场高水平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借此机会,恳请大家广泛宣传我市海洋牧场建设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海洋、爱护海洋、经略海洋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我市海洋牧场事业健康发展。

现场答记者问环节:

问题一:结合我市海洋牧场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条例都作了哪些具有滨州特色的规定?

发布人:唐海涛

《滨州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立足我市实际,特色鲜明,实用性强,特别是在保障渔民增产增收、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进行了大胆有益探索。

一是注重维护渔民切实利益。《条例》规定,市、沿海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捕捞渔民转捕为养,落实好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政策,开展新型渔民技能培训。鼓励海洋牧场经营者吸纳转产渔民。鼓励企业、合作社、渔民共建共享,探索建立产业联合体,实现深度融合发展。鼓励海洋牧场经营者充分利用海洋牧场空间,开展多营养层级综合生态养殖。这对滨州市做好创新海洋牧场发展模式作出了更科学、更细致的规定,促进海洋生态修复,兼顾捕捞渔民的实际利益,凸显了地方立法特色,是滨州立法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二是强调海洋牧场技术创新。开展海洋牧场建设与管理工作,需要加强技术创新,也需要产业发展支撑。《条例》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沿海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渔业本土种质资源研究、开发、利用,鼓励培育养殖新品种、研发新设备,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这将极大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市海洋牧场行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三是鼓励海洋牧场多产业融合发展。为了规范海洋牧场管理工作,促进海洋渔业产业升级,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水平海洋牧场,《条例》提出,鼓励海洋牧场经营者拓展海洋牧场功能,建设生产、观光、垂钓、娱乐、文化、科普等融合发展的现代化海洋牧场;配备在线监测系统,开展人工鱼礁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渔业资源调查,及时掌握礁区环境和资源变化情况。

四是建立部门协同联动协调机制。《条例》规定,市、沿海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洋牧场联合执法和跨区域执法协调机制,建立重大事件通报制度,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公安、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海洋发展和渔业、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海事、海警等相关部门力量,加强协作配合,在海洋牧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条例》通过明确部门职责,使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实现海洋牧场管理信息共享,提升海洋牧场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问题二:请问从执法监督和复议应诉角度,市司法局将如何贯彻落实条例?

发布人:韩朝晖

一是适时开展对有关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是推行执法备案管理制度,在严格落实《条例》基础上,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依法高效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问题三:《条例》的贯彻实施将为我市规范海洋牧场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市将如何贯彻执行《条例》?

发布人:王新贝

《条例》从部门分工、规划建设及联合执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强调了了生态保护、信息共享、共建共享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当前海洋牧场的发展趋势。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入手,贯彻执行好《条例》。

一是凝聚工作合力。我局将牵头做好海洋牧场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发改、公安、财政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细化部门职责,握指成拳,共同推动海洋牧场管理工作压紧压实。

二是创新发展模式。产业发展,规划先行。我局今年将启动全市海洋牧场规划编制工作,为今后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方向。共建共享,共同富裕。鼓励海洋牧场经营者吸纳捕捞渔民转捕为养,修复海洋渔业资源,推动企业、合作社、渔民共同参与,建立产业联合体,实现深度融合发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纸媒、电台等宣传媒介,多措并举,扎实有效抓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关注滨州海洋牧场发展,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