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棣县城区10条道路确定为严管路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深化全县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自2022年6月23日起,城区10条道路确定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段”)。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1.棣新一路(海丰五路至海丰十九路)路段。 2.棣新三路(海丰五路至海丰十九路)路段。 3.棣新四路全路段,限时停车第一实验小学东门路段。 4.棣新五路(海丰五路至海丰十二路)路段。 5.棣新六路全路段。 6.海丰九路全路段,限时停车第一实验学校南门路段。 7.海丰十一路(棣新一路至北环路),限时停车第二实验学校南门、实验幼儿园门口路段。 8.海丰十五路全路段。 9.海丰十九路全路段。 10.镜湖东路全路段。 二、严管时段 1.严管路段严管时间为全天24小时。 2.限时停车路段内,07:00-09:00,11:30-14:30,16:30--19:30之间,可暂时停放接送学生的车辆。但是,必须靠右单排、顺向停放。其它时间禁止停车,违者抓拍。 三、严管措施 1.严管路段内(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车道及人行道)除停泊车位外,禁止机动车辆停放。 2.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在提醒告知的同时依法予以取证、处罚、拖移。限时停车路段为学校周边路段,上放学期间接送学生家长可暂时停放。 3.对于严管路段范围,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并公示。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与公安机关一起携手,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无棣县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