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社出品
党媒平台

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0次会议

  • 2019-04-18 18:13:03
  • 作者:记者 荆常忠 通讯员 张岩凯 报道
  •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出品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4月17日至18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0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文禄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凤、王立勇、傅成栋、吕德章,秘书长佘洪烈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018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以上专项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调研组关于渤海滨州沿岸海洋污染防治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第15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上,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佘春明委托,王文禄向会议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组织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补选的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和本次会议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期间,首次组织召开列席会议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环境保护监督项目进行三级联动的工作安排,依据《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018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这是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指出,制定《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会议要求,要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完善落实问责机制,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加快推进“富强滨州”建设作出贡献。

副市长赵永生、曹玉斌等分别列席会议。

会议期间,王文禄还主持召开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了有关事项。

责任编辑:宋静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