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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出台弘扬企业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十条意见

  • 2019-10-16 16:47:30
  • 作者:记者 李伟伟 通讯员 雷灿 报道
  •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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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十条,重点从营造企业家成长的优越社会环境、良好法治环境、一流市场环境、宽松创业环境、卓越创新环境、健康金融环境、优质教育环境、和谐政商环境、可预期发展环境和奋进文化环境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我市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富强滨州”建设提供了强力支撑。

激励创业热情,营造企业家成长的优越社会环境

《实施意见》指出,设立“金狮奖”“银狮奖”“铜狮奖”,对突出贡献企业、创新成长型企业等进行宣传表彰,获奖企业家享受二级保健待遇。设立旗帜广场,悬挂象征荣誉信誉的企业旗帜,为优秀企业树旗立帜。市级、县级新闻媒体每年选择一批优秀企业家作为专题宣传对象,在全社会营造尊崇企业家、学习企业家、服务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设立优秀企业家“一站式”服务窗口,为企业家配偶随迁、子女入学、购买住房等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分别指定2所优质普通高中和1所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含初中、小学)、1所优质幼儿园,提供优秀企业家、高端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园)便利。

支持企业家参与政府决策,聘请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企业家作为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展顾问,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研究经济工作或涉企改革的市委全体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保持一定企业家比例,在表彰评选活动中注重选拔优秀企业家,鼓励支持企业家在群团组织兼职挂职,提升企业家政治地位和社会影响力。

保护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实施意见》要求,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创新权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潜心创新。成立企业紧急事态应对工作专班,对获奖优秀企业家及其企业的重大舆论、知识产权、安全、环保、资金等危机情况,依法予以协调帮助。

再造办事流程,营造企业家成长的一流市场环境

《实施意见》指出,加快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推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激发企业投资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塑再造审批流程,积极推进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创新“一网通办”“并联审批”“帮办代办”等服务模式,全面稳定市场化供应、降低行政化成本、提高便利化水平。建立企业家“满意度”评价体系,每年组织第三方对企业发展环境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地营商环境开展评价的重要依据。

降低涉企收费,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通过完善听证、公示等程序,对市级出台的涉企经营性收费进行约束。

积极发挥各类政府基金的引导功能和杠杆作用,推动5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母基金投资“十强”产业重点企业。鼓励和协助企业争取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设立100亿元世界铝业基地发展基金和园区发展基金,支持铝产业加快发展。

搭建涉企政策解读平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涉企政策,必须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统一解读或专门培训,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开展线上线下宣传,通过送政策上门、APP等方式进行推送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

宽容失误失败,营造企业家成长的宽松创业环境

《实施意见》强调,支持企业家二次创业,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宽容。鼓励企业家增投资、上项目,市内企业在土地、金融等方面享受与外来投资者同等政策。政府部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企业投资项目开展承诺制改革试点,允许企业作出承诺后,依法依规自主开展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监管。

探索实施创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研究开发技术风险、融资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等保险产品。

搭建创新平台,营造企业家成长的卓越创新环境

《实施意见》指出,鼓励企业家开展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市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十强”产业在转型升级中的重大研发项目和成果转化予以奖励。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和复合型职业经理人,到我市企业就业和首次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滨落户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

规划“渤海科创城”,加快建设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魏桥国科(滨州)研究院、集群式技术创新中心,建立展示交易、学术交流、创意设计、检验检测、数据咨询、设备共享、人力资源、商务服务等公共平台,建设国际社区、国际学校、国际医院,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优化信用生态,营造企业家成长的健康金融环境

《实施意见》要求,深入实施“3511”工程,帮助50家“白名单”企业全额快速融资,分类处置50家“黑名单”企业,帮扶50家企业推进无还本续贷业务,公布一批打击逃废债典型案件,建立产融综合服务中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设立30亿元重点企业发展基金,用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在产业链条较为完备的行业,探索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建立“非请勿扰”诚信管理机制,依托企业大数据监管信息平台,将企业划分为诚信守法、一般失信、严重失信、“黑名单”四类,对第一类企业实行“非请勿扰”,除法律规定或国家必须要求的安全生产检查等,每年进行一次“双随机”检查,不得再安排其他检查。

健全培育体系,营造企业家成长的优质教育环境

《实施意见》指出,加强对企业家政治引领,引导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听党话、跟党走,做新时代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新创业、服务社会的模范企业家。实施企业家培育“1341”工程,以大型企业为重点,培育10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杰出企业家;以骨干企业为重点,培育30名国内知名的优秀企业家;以科技创新型企业为重点,培育40名创新企业家;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培育100名优秀青年企业家。

制定滨州企业家中长期培训规划,组织高层次集中培训,每年选拔优秀企业家参加党政考察活动,提高企业家战略思维、管理运营、市场开拓能力。

构建“亲”“清”关系,营造企业家成长的和谐政商环境

《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让干部真诚坦荡与企业家交往,可以出席必要的企业业务洽谈、签约、客户接待等商务活动。深化市级领导联系骨干企业机制,大力开展“千名干部联千企”等活动,探索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精准推送相关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打造政府与企业沟通、合作的平台。

完善城市功能,营造企业家成长的可预期发展环境

《实施意见》指出,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加快黄河风情带湿地公园、商务宾馆、绿地公园、大型商业综合体、会展中心、体育中心、人才公寓等建设,积极推进滨州黄河四桥、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全力推动京沪高铁第二通道、济滨高铁、大高民用与货运航空机场等基础设施,主办承办沿黄马拉松、自行车赛等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全面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活力城市。

塑造价值导向,营造企业家成长的奋进文化环境

《实施意见》强调,设立企业文化创新奖,以“百年企业”为目标 ,塑造 “向上”“向善”“向内”“利他”的企业精神品质,培育 “专注创新、深耕品质、追求卓越”的滨州企业家精神。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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