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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收!滨州市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度结息 已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 2020-07-03 14:59:01
  • 作者:记者 杭裕平 通讯员 徐九峰 张红梅 报道
  •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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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已顺利完成,共为全市283158名职工支付利息15227万元,同比增长14.57%。所结利息已全部计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

据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是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的,目前年利率为1.5%。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与职工利益息息相关,住房公积金所结利息自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结算的利息自动转入个人账户内,无需职工办理相关业务。

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滨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www.gjj.bz.gov.cn)、12329热线和支付宝城市服务(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四种途径查询公积金利息金额。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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