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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山东将建立河长巡河APP
发布时间:2018-05-06 21:43:43   3943 来源:新锐大众

记者从5月4日在淄博召开的全省河长制湖长制现场推进会上获悉,山东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9月底前山东省将全面实行湖长制,并建立河长巡河APP,将市县乡村四极河长和河管员纳入平台管理和考核,实行倒逼机制,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中央部署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以来,山东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17年,山东作为全国河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省份,获国家奖励资金4000万元。

工作中,山东建立完善河长体系。全省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落实各级河长76199名。县级以上河长制办公室全部组建到位,乡级也明确了承担相关工作的机构,5个市级河长制办公室由编制部门正式批复设立,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全省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督察、考核、验收等国家规定的六项制度全部出台,省级还印发了省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和省级河长联系单位工作规则。各地立足本地实际,探索出台了河长制问责办法、投诉举报受理、河道警长制等工作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完善巡河督查机制。省级河长以上率下,关心关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巡河督导调研。省级河长各联系单位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有的主动与省河长办联系沟通安排省级河长巡河事宜,全面完成省级河长交办的各项任务。市县两级河长、各级河长制办公室不断加大巡河和督导力度,形成了层层发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建立完善基础保障机制。补充完善了全省各级河湖名录,开展了问题排查,在此基础上县级以上河流全部编制完成了“一河一策”方案。开展了河湖划界确权和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全省设立了46047块河长公示牌,省级公布了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积极推进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严格按照验收办法和考核办法的要求,山东完成了2017年度河长制省级验收和考核。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已经省总河长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执行。

建立完善河湖治理机制。全省开展了清河行动和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累计清理违章建筑和违法活动54531处,封堵非法设置的排污口2120个。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标准形式出台了《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标准》,并将河长制纳入《山东省水资源条例》,为生态河湖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

下一步,山东将紧紧围绕秀美河湖、生态山东总体目标,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重点抓好多项工作。

全面落实湖长制。按照《山东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要求,9月底前全省将全面实行湖长制,将湖长制与河长制统筹部署、同步推进,实现河、湖、库、湿地一体化管理。

抓实“一河一策”。督促和指导各市及有关部门按照整治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加强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实行流域协同治理,全力抓好河流综合整治。

加强督导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全面督察和专项督察,抓好问题整改。出台基层河长巡河办法,将河长巡河情况作为工作督察的重要内容,推动基层河长履职尽责。

强化河湖日常管护。推动各地落实河湖专职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护,实现护水常态化。建立全省河长巡河APP,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和河管员纳入平台管理和考核,实行倒逼机制,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深化河湖整治成效。组织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重点对遗留、反弹及新增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维护河湖正常的水事秩序。加强工业、农业面源、城镇生活、养殖等重点污染源防控,开展城市黑臭水体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提升水环境质量,推动河湖生态功能得到不断恢复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