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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李建成使用全市首个“城市商户驿站”

发布时间:2019-09-03 22:15:27 193459次 作者:记者 田中岳 通讯员 玉忠 金磊 李璇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9月2日,滨城区彭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牵头,组织市场监管、交警、派出所、社区及辖区商户,在东方文化商业街举行黄河十路街区“城市商户驿站”成立大会,标志着全市首个“城市商户驿站”建成并投入使用。

大会现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梅岳介绍了打造示范街区背景、工作目标、推进措施等相关情况。经过推选确定了商户自治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社区、物业等单位抽调兼职人员,成立街区商户自治监管委员会。随后,街区自治委员会成员走进沿街商铺,开展政策宣讲、巡查督查、文明劝导、打分考评等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街区形象,激发广大商户和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彭李街道以“城市管理提升年”为契机,积极探索引导沿街商户共同参与城市管理,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着力打造示范街商圈,不断改善街区环境容貌与公共秩序。

据了解,黄河十路街区范围为黄河十路(渤海八路至新立河东路)沿线两侧,沿线长达2500米,辐射到东方文化商业街和为民农贸市场,共有商户417家,其中党员21名。

党建引领。黄河十路街区共有党员21名,在摸排的基础上,进行“党员户”公示,通过报街道党工委批准、经选举成立黄河十路党支部,吸引街区党员、商户参与到街区自治管理当中。街区党员商户结合“三亮三树”活动,带头学习提高,定期给街区商户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讲座活动;带头服务群众,帮助商户解决困难问题,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争做文明商户,促进街区和谐稳定发展。

商户自治。在党支部带领下,街区自治委员会深入开展街区自治工作,依照《街区商户自治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街区自治委员会创建微信交流群,宣传自治理念,提高商户自治意识;明确商户的巡查、监督、提醒等责任义务,纠正街区商户违规经营、破坏环境等突出问题;积极为商户提供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经营信息等服务,引导鼓励商户自主参与城市管理。由城管、社区、市场监管、公安、交警五方共同组成的自治监督委员会,结合AI智能分析系统数据,开展常态化巡查、环境整治、文明劝导、法规宣传、纠纷调解等活动,具体指导并监督自治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自治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制定《商户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定期由街区自治委员会成员对各商户进行打分评价,对履职良好的商户,颁发“星级商铺”奖牌或“流动红旗”,商户进行宣传、促销等活动时给予一定政策优惠,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者资金奖励;对于存在问题的商户,街区自治委员会责令其整改,对多次存在问题的商户由AI智能系统或人工进行取证、自治委员会登记造册,联合城管执法进行集中处罚。    

“驿站”服务。在黄河十路文化街设立专门的自治委员会办公室,即“城市商户驿站”(简称“驿站”)。秉承不忘初心、待人诚心、反映民心、奉献爱心理念,给街区商户提供就业服务、证照办理、安全生产、评先树优、帮扶救助五项服务。一是开展就业服务,发布劳动就业信息,及时掌握街区劳动力需求状况,与劳动就业部门进行对接,为用人商户和劳动者搭建供需平台;二是协助商户办理城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各类证照业务;三是联合社区民警,对街区开展经常性治安检查、政策宣传等活动;四是定期对商户进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检查,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街区商户安全防范意识;五是突出支部引领,由自治委对街区困难商户进行摸排,并对接民政部门或发动群团组织对困难商户进行有效帮扶。

责任编辑:朱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