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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

发布时间:2017-06-08 14:04:24 作者:记者 管林忠 通讯员 劳宏伟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6月8日讯 6月6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落实2017年山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2016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714元(估算数)为基数,确定2017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所谓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也就是说,工资指导线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系,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其作用是为企业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根据通知,2017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工资增长基准线7.5%,上线12%,下线3%。而201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数为53938元,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上线为13%,下线为3%。全年平均工资基数上涨3776元,基准线和上线略有调整。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重点在于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只要基准线、下线、上线都不是负数,就意味着政府指导的职工工资增幅都是呈上涨趋势。

  通知要求,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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