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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滨州市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啦!

发布时间:2022-06-03 07:22:39 作者: 来源:滨州人社发布

快递员作为新业态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就业创业、推动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但也因为其工作特质,每日奔波在路上,成为了事故多发人群……

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化解基层快递网点工伤事故风险,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滨州市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啦!那怎么参保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参保范围

经过邮政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

其中,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可直接为快递员办理优先参保;不具备资格的,有网点所属的具备资格的企业法人代办优先参保并承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责任。

二、时间要求

基层快递网点在获得经营许可或完成备案后,应于当月及时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从业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基层快递网点及时做好人员信息变更。

三、缴费费率、基数

缴费费率按工伤保险二类行业基准费率0.4%执行;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按实际参保人数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办理方式

1.备案:要获得邮政部门的经营许可或完成备案。

2.开分户:要及时办理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手续(通过开分户来实现)。

3.增减员:从业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及时做好人员信息变更,同步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邮政管理部门。

4.核定缴费:在完成增减员后,通过应收核定功能(线上线下均可)申报核定缴费,推送税务部门征收。

五、注意事项

1.因工伤保险时效性要求高,一定要及时在社保系统的单位端增减员,从而保障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从业人员到网点工作,一定要记得先在社保系统中增员。

2.因人员新增需当月补收的情况分两种:一是完成当月应收核定并未缴费的,可由经办机构撤销、作废单据后,办理人员新增,重新核定缴费。二是完成当月缴费,有人员新增可通过增员补缴完成新增人员的缴费核定。

3.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在市人社局网站或滨州人社发布公众号线上留言,也可直接拨打24小时人工客服热线12333进行电话咨询。

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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