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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里的滨州70年】1992年滨州成为全国县级十佳卫生城市

发布时间:2019-05-20 08:58:34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1990年12月22日,经国家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批准,滨州市荣获全国县级“十佳卫生城市”称号。1992年12月,国家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正式命名滨州市为国家卫生城市。此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国家卫生城市,成为滨州最为突出的品牌形象。

1982年,国务院批准建立县级滨州市,机关驻地北镇是惠民地委行署的驻地,但当时的北镇说城不像城,说村不像村,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差,城市面貌脏乱差。“臭水沟、太阳晒、柏油马路黄土盖、电话不如跑得快”成了当时滨州的真实写照。落后的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艰苦的工作、生活环境,不同程度地阻碍了经济发展。落后的城市现状,引起了中共滨州(县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振兴滨州,就得改变滨州的落后面貌。要改变滨州的落后面貌,就要从根本上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成为市委、市政府和全体市民的共识。自1982年起,滨州市委、市政府把城市卫生工作当作改善投资环境、振兴经济、提高城市知名度重中之重的大事抓,以城区卫生工作作为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突破口,拉开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序幕。

1983年9月,滨州市成立爱卫会办公室。此后几年,滨州市爱卫会工作的主线和重点是消灭鼠害,同时大力开展城市卫生工作,重点从开展环境绿化、单位卫生、市容秩序三个方面的治理达标开始,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984年,在山东省组织的卫生大检查中,滨州获得县级卫生城市第一名。1985年获得全省乙级组10个县级市卫生第一名。1986年夺取全省12个县级市(除威海)卫生先进桂冠;1983年至1986年,全市道路铺装率达80%以上,街巷道路绿化率和人行道铺装率达到90%以上,建成了百米宽的城区防护林带,市区8条道路全部建了花坛和草坪绿地,建成黄河大桥桥头园林风景区和蒲湖公园。1987年,再次在山东省城市卫生乙组评比中,以总分99.21分的成绩蝉联第一名。1988年,获得“全国无鼠害城市”及“省卫生城市”荣誉。1990年创建为全国“县级十佳卫生城市”。

取得全国县级“十佳卫生城市”称号后,滨州市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又提上议事日程,1991年夺得“齐鲁杯”,1992年8月14日,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评审组的考核验收,创建成为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第一座国家卫生城市,这也是滨州获得的第一个国家级荣誉称号。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让滨州一举成名,提高了知名度,扩大了对外影响力,提升了文明水平,改善了广大市民的生活、居住环境,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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