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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平原(六十)|给一只狗让路

发布时间:2019-06-25 10:57:08    作者:​李顺栋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给一只狗让路

李顺栋

周末,我驱车回乡下老家。穿越某个村庄时,前面一只狗挡住了我的去路。当我发现它的时候,它就站在我前面十多米远的大街正中央。那是一只黄白颜色的狗,它低着头,侧着身子,尾巴轻轻摇动着,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它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随时都有被过往车辆碰撞的危险。我赶紧摁喇叭,小车发出嘀嘀的警报声。不知什么原因,那只狗好像一直没有听见似的,仍旧一动不动地矗立在大街中央。眼看就要撞上,我急忙踩了踩刹车,然后小心翼翼地从狗的旁边驶过。

这时,坐在后面的女儿哈哈大笑了起来,说:“爸爸,刚才你怎么对狗摁喇叭,还给一只狗让路啊?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人!一直都是狗给人让路的!”

“狗和人一样,都是平等的生命!人为什么不能给狗让路呢?”我反问道。

“人们常说好狗不待当阳,好狗不挡道。狗被撞死了也怨不上你!”女儿说。

“人是不能和动物说理的!如果动物会讲人的语言,和人说理的话,说不定动物们会把人驳斥得哑口无言的。”

“汽车喇叭是专为人设计的,你对动物们摁喇叭,它们听不懂!这就是刚才那只狗不给你让路的原因!”

“这些我都知道,但我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希望狗能听得懂汽车鸣笛声,赶紧躲到安全的地方。我不撞它并不代表别人不撞它。当鸣笛无效后,我只能采取刹车避让的方式,要不然一定把它撞得血肉横飞的!”

女儿不再说什么,我也陷入深深的思索中。

其实说实话,我不但给狗让过路,同时我也给鸡让过路,给鸭让过路,给鹅让过路,给羊让过路,给猪让过路,给牛让过路。以前生活在农村,像这种牲畜矗立在大街上,阻碍行人走路的场景是经常有的。而那时,来来往往的村民基本上都是采取避让的方式,很少出现和牲畜发生碰撞的行为。因为村民们都懂得,牲畜们是他们的朋友,是他们的伙伴,更是他们的帮手。鸡可以下蛋,猪可以卖钱,狗可以看家,牛可以耕田,猫可以捉鼠。它们和人一起构成了完整的村落。因此,村民们尊重它们,礼让它们。

不知何时,忙碌的人们开始视它们的生命如同草芥。公路上经常看到动物们被车辆碾压得血肉模糊的尸体,有鸡,有猫,有狗。当然还有老鼠,刺猬、麻雀等。我就亲眼看见一位女士驾车将一只横穿马路的小狗碾压过去。小狗随着一声惨叫倒地而亡。后面的车辆依次从小狗的身体上碾过,一辆,两辆,三辆,四辆,……无数辆。小狗的五脏六腑全都被碾压出来。碾得鲜血淋漓,碾得支离破碎,碾得脑浆迸裂。我想知道,如果小狗的母亲看到了这一幕将会是怎样的情景,它会不会像人一样为痛失爱子而哭得死去活来,肝肠寸断?

动物也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虽然它们不懂得人所制定的交通规则,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碾压它们的理由。如同我们的老年人和孩子,由于年龄、体质、生理、及心理的原因,他们在过马路时,也经常做出一些违反交通规则的举动。你能说由于他们违反了交通规则,妨碍了车辆的正常行驶,就应该把他们撞翻在地吗?恃强凌弱只能是动物之间生存的法则,它绝不能适用于人!

与人相比,动物属于弱势群体。更何况动物种群也和人群一样复杂,也分为老中青三类,里面不乏有体弱多病者,有身体残疾者,有老眼昏花者,有懵懂无知者,有老年痴呆者,甚至还有怀孕待产者,他们更属于弱势群体。我们对待社会上的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尚且能体谅他们,关心他们,照顾他们,为什么就不能对动物及其弱势群体表达我们的宽容和爱心呢?

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发展,但是我们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的精神、思想、观念,尤其是恻隐之心、感恩情怀、众生平等意识,非但没有与时俱进,相反却出现极大的倒退。这的确是一种悲哀!

小小一个让不让路的行为,却可以轻而易举地检验出一个人的境界高低,胸怀大小。

在大街上能够给狗让路的人,也绝对能给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让路;在大街上肆无忌惮、麻木不仁、置狗生命于不顾的人,也绝对难以做到尊重人的生命!

假若有一天,一只狗或是一只猫挡在你的车前,你会给它让路吗?

作者简介:李顺栋,滨州市作家协会会员,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中学初中语文教师。2008年开始文学创作,先后在《山东文学》《新华副刊》《华夏散文》《家园文学》《散文选刊》《散文诗》《山东教育》《滨州日报》《中学生读写》《校园写作》等刊物上发表散文、诗多篇。2017年7月,散文《怀念一只猪》入选首届山东青年精短散文大展。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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