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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9-20 16:19:51 作者:中共邹平县纪委 来源:中共邹平县纪委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出品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韩店镇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钧山挪用占地补偿款等问题。2013年8月,杨钧山伪造相关材料,套取杨村2013年占地补偿款46万余元,长期归个人使用。违反民主议事规则,未办理手续便开工建设杨村沿街营业楼。杨钧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焦桥镇西绳村党支部书记韩业海套取侵占村集体资金及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问题。2012年至2013年,韩业海共套取村集体资金11575元,将其中3240元占为己有;2002年至2014年,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31.32万元。韩业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码头镇小郭村党支部委员(原村委会主任)赵保岭虚报套取种粮补贴及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问题。2010年至2014年,赵保岭虚报套取小麦种植补贴共计8420.53元占为己有;2010年至2013年,经时任村委会主任赵保岭等人同意后,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21600元。赵保岭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焦桥镇兴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荣华虚报套取种粮补贴及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问题。2010年11月,张荣华虚报套取小麦种植补贴2461.25元占为己有;2011年,利用职务之便,将村集体两部空调移至自己家中使用大约6个月;2012年,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5500元。张荣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将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不断规范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拧紧责任链条,确保党的好政策真正惠及群众。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惠农资金等问题作为重点,进村入户,直击一线,掌握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个人,都要一律严肃问责,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中共邹平县纪委

2017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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