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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民县纪委关于五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的通报

2018-10-11 18:30:27 来源:惠民县纪委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出品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提醒,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寇志田等不作为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7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企业长期存在公务接待无公函、审批手续不全、违规消费烟酒、工作餐超标准等问题,多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寇志田作为分管局办公室及规划财务科的领导,未认真审核把关,未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时任局办公室主任刘统刚,未履行审核把关职责。2018年9月,县纪委分别给予寇志田、刘统刚党内警告处分。

县体育办办公室主任刘光长不作为问题。刘光长作为县体育办办公室主任,对住户及沿街商户水电费的收取具有核查职责,但在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长达3年的时间里,未组织任何形式的查账、对账事宜,致使县体育办办公室原副主任刘希栋贪污水电费194850.4元。2018年6月,县纪委给予刘光长党内警告处分。

李庄镇大周社区党总支原书记高波等不作为问题。2014年10月,时任大周社区党总支书记的高波不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大周东村党支部书记周文忠为其儿子周某家庭办理低保申请后,未进村入户摸清周某家庭真实信息,便将申请上报镇民政办。时任镇民政办主任马玉明在组织人员到村核实信息时,也未能查清周某家庭真实信息,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周某家庭违规领取低保金22488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李庄镇党委给予高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玉明诫勉谈话处理。

麻店镇五牌社区党总支委员、东班党支部书记班希军不作为问题。2018年1月,麻店镇五牌社区东班村在组织召开推荐社区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大会时,班某奎、班某龙两名党员在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不参加会议,并让普通群众代替参加会议。班希军作为东班党支部书记,明知普通群众代替党员参加会议,没有制止和反对。2018年4月,麻店镇党委给予班希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清河镇牛王店社区党总支原委员董培良乱作为问题。2015年至2017年,时任清河镇牛王店社区董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董培良,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本村低保人员董某同、董某民、董某平三人收取本应由财政予以资助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1530元,据为己有。董培良另外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清河镇党委给予董培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还。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失之于宽松软,对违纪违法问题不抵制、不斗争、不敢较真碰硬;有的奉行“好人主义”,工作上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职责范围内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该履行的职责未履行;有的对身边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抹不开面、拉不下脸,有过错不指出、不纠正;有的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甚至将“黑手”伸进低保户的“钱袋”。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担当是天职、作为是本分、实干是责任”的意识,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勇于向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亮剑”,持之以恒抓庸懒、治不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作风持续好转。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重点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大监督执纪和问责追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营造出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健康幸福新惠民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惠民县纪委

2018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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