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博兴交警在国道205殡仪馆路口值高峰岗时查获一未悬挂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员使用伪造驾驶证驾驶五菱面包车上路行驶的重点违法行为,博兴交警依法将其行政拘留。
12月13日,按照大队要求,为确保上下班国道及城区道路畅通有序,博兴交警在辖区主要路口开展高峰岗。早7点10分左右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沿国道205由北向南行驶的五菱面包车出现在民警视野中,在国道殡仪馆路口值高峰岗的民警随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并对驾驶员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进行询问。这时驾驶员出示了一本名为李某洪的C1驾驶证,照片也与驾驶员相符,并出示了行驶证。原本现场开具简易处罚单就可以了,但细心的民警一看,驾驶证字迹“似乎”和车管所核发的证件不一样。这时民警也在面包车后排座椅下发现了未悬挂的号牌,民警意识到了可能存在的其他违法行为遂将其带至中队进行查询核实。经登录公安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驾驶证信息驾驶证号和姓名与本人照片实际不符。在事实面前平某丁承认了自己在网上花了170元购买假证,心存侥幸驾车上路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员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将被给予合并罚款3200元,行政拘留20日以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