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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式启用!6个单位获授权使用

2019-03-24 14:52:18 作者:记者 张康 王志学 通讯员 张振东 张振华 阮琛琛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出品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3月22日召开的“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启用新闻发布会上,我市“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式启用。会上还为沾化滨海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6个全市首批“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单位颁发《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至此,滨州对虾已通过有机认证1个、绿色食品使用标志认证5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8个、“博兴对虾”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仅“三品”认证生产面积3.8万公顷,年产量5.2万吨,产地认证率达到71%。

“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616期商标公告正式发布,据了解,“滨州对虾”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范围是北纬37°22′、东经118°02′,主要分布于滨州市滨城区、沾化区、无棣县、博兴县、北海经济开发区境内。“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对充分发挥商标品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提升我市对虾产业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意义重大。市渔业主管部门也可通过对商标使用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我市对虾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对虾是我市渔业的主导优势品种,在全市渔业发展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近年来,滨州市海洋和渔业部门围绕推进海洋与渔业新旧动能转换和打造畜牧水产千亿级产业集群的战略目标,立足滨州市对虾资源和产业优势,不断加大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推动全市对虾养殖产量和效益全面提升。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全市对虾养殖面积、产量和技术等均在全省达到领先。2018年,全市对虾养殖面积80万亩,年产量10万吨,占全省总产量的一半以上,稳居全省第一。我市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得“滨州对虾”具有了身长、肉美、壳薄、体肥等特点,丰富的营养和好的口感领其深受消费者喜爱,“滨州对虾”的名气逐步打响。

“滨州对虾”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启用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标志着“滨州对虾”品牌打造工作正式启动。接下来,市渔业主管部门将紧紧围绕“经略海洋”、“海洋强省”、“海洋强市”战略方针,继续做大做强滨州对虾主导产业,推进沾化科勒海现代对虾种苗繁育中心建设,争取在2019年促全市繁育优质对虾苗种达到300亿单位以上,打造滨州南美白对虾种业中心。同时,发展对虾多品系养殖,积极开展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罗氏沼虾、脊尾白虾等不同品系对虾养殖示范和推广,推动对虾产业多样化发展。并借此契机加大品牌带动效应,推动“滨州对虾”“无棣卤虫卵”“沾化虾酱”“沾化虾皮”“麻大湖毛蟹”等逐步成为全国知名品牌,构建滨州现代渔业品牌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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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使用“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申请使用“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应向滨州市渔业协会递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滨州市渔业协会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派人对申请人的产品及产地进行实地考察,综合审查后做出书面审核意见,于15天内完成审核工作。“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0天内向滨州市渔业协会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

“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机构职能

滨州市渔业协会是“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机构,具体实施下列工作:负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制定和实施;组织、监督按规定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负责对使用“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对使用“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测;维护“滨州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协助商标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侵权、假冒案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经营者作出处理。

责任编辑:张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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