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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出台重点投资项目问题蓝黄红“三色”督办单制度

2020-06-04 17:39:05 作者:记者 李伟伟 通讯员 李伟 章洁 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出品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6月4日,记者在市重大项目办了解到,为进一步聚焦项目问题解决,确保全市重点投资项目顺利推进,我市出台了《滨州市重点投资项目问题蓝黄红三色督办单制度》,在全市推行“三色”督办单制度,即根据重点投资项目问题落实程度,分别使用蓝、黄、红三色督办单方式进行督办。

《滨州市重点投资项目问题蓝黄红三色督办单制度》规定,首次督办,向被督办单位发出“蓝色督办单”,以示提醒,并明确整改标准、完成时限等相关要求。“蓝色督办单”发出以后,被督办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完成或办理结果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督办事项,向被督办单位发出“黄色督办单”,以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黄色督办单”发出以后,被督办单位“屡督不动”或工作敷衍了事且质量较差的,由市重大项目推进指挥部领导约谈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并提出整改要求。整改不力的,向被督办单位发出“红色督办单”。“红色督办单”发出以后,被督办单位对承办问题仍无实质性动作或改进,建议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据悉,“蓝色督办单”一般由市重大项目推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签发,黄色、红色督办单由市重大项目推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发。下发“三色”督办单时要事实清、情况明,做到有理有据,确保督办工作的严肃性。 “黄色督办单”抄送同级绩效考核部门,作为评定被督办单位年度绩效评估等次的依据;“红色督办单”抄送同级纪检、组织部门,作为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的依据。组织部门根据市纪委监委问责情形跟进组织处理。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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