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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老农义务护林,替代“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民事赔偿

2021-01-11 19:25:32 来源: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出品

   

这是一幅“戴胜迎春”图,今天要说的主角就是这只漂亮的戴胜鸟。佛法僧目,是日本人给戴胜鸟定名的科目。相传,在日本平安时代(中国的唐朝),人们在寺院的林子里听到一种鸟重复地发三个音节的叫声,把它意会成“布、颇、梭”,就是日本话“佛、法、僧”的读法,于是就把这种鸟称作“佛法僧”。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鸟类学家才发觉配错了,其实听到叫声的是东方角鸮,看见的则是另一种鸟(因为角鸮不容易找到),但用了一千多年,也就将错就错了。戴胜在中国,是极普通的鸟,遍布大江南北。在此次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它被描述为《陆生野生动物基准标准目录》佛法僧目戴胜科,死体,价值500元/只。

六旬老农的细密粘网

换来六个月有期徒刑

“他们把各种鸟叫声从网上下载到播放器上,夜间把播放器挂在捕鸟网中间,不停地循环播放。远处的鸟儿听到鸣叫后,便会循着叫声飞来,由于鸟网细密,加上是夜间,鸟儿根本看不清,只要碰到粘网,鸟儿一般没有逃掉的希望”,森林公安介绍说。播放器+捕鸟网+强光灯,邹平的六旬老农尹某国,在邹平市码头镇的树林里,捉住了麻雀、戴胜、山斑鸠、珠颈斑鸠一共90只,死体36只,其中就有那只漂亮的戴胜鸟。麻雀属于《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雀形目文鸟科,戴胜属于《陆生野生动物基准标准目录》佛法僧目戴胜科,麻雀、戴胜、山斑鸠、珠颈斑鸠都被收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2019年9月8日,邹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尹某国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老农义务护林

替代民事赔偿

公益起诉人认为:《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知》(滨政字【2019】11号)规定,滨州全部行政区域划定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野生动物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平衡起着重要的作用。尹某国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影响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麻雀属于《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雀形目文鸟科,基准价值为300元/只;戴胜属于《陆生野生动物基准标准目录》佛法僧目戴胜科,基准价值为500元/只。尹某国的非法狩猎行为共造成损失11000元。经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尹某国每周参加巡护拆鸟网、巡查盗伐滥砍行为、林场防火巡查、林业养护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天以上,每天工作不少于6小时,服务时间共计37天。

民事公益诉讼听证会

守护黄河流域绿水青山

“像保护自己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承办这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的中院环资庭法官刘连义介绍说,“本案受理以后,我们依法通知了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了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案”。“在我们主持下,召开了民事公益诉讼的听证会,检察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码头镇政府以及被告尹某国参加。也就是在这场听证会上,各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尹某国参加义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替代缴纳生态损失费用。目前替代性修复工作已经开始”。2020年以来,滨州中院正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林地、湿地等重点区域成立了7家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和司法修复基地。黄河沿线五家法院联合签署《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共同守护滨州的碧海蓝天。2020年,共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件,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2件,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988件,依法收取环境污染治理费、环境损害费、罚金共计2102.25万元。“本案中,被告人用参加义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式替代缴纳生态损失费用,让生态破坏者在充分认识自身错误的同时,在行动上积极参与到护林护鸟的工作中来,而且在情感上也更加容易接受。”刘连义法官说。

“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私捉1只违法,20只构罪

当提及捕鸟,很多人都忍不住质疑,“家门口打只鸟,怎么了?”“戴胜、麻雀,野鸡再寻常不过了,这也值得兴师动众?”你可知道,每消失一种鸟类意味着与之伴生的90种昆虫、35种植物、2~3种鱼类会随之消失;同时,每两种鸟类消失,必然会有一种哺乳类随之绝迹。而且,麻雀、戴胜、野鸡都被收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目前,1700多种“三有动物”进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其中,兽类88种;鸟类707种;两栖类291种;爬行类395种;昆虫类120属所有种和另外110种。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进入“三有动物”保护名录,就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保护法》保护。

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有了合法手续还不行,如何猎捕也有严格的规定。电捕工具、铁夹、气枪、毒药、麻醉药等均属于禁用猎捕工具,不能随意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或者使用火攻、烟熏、挖洞、陷阱、捡蛋、捣巢等方法猎捕,也要负法律责任。

除了刑法层面的禁止,从生物多样性角度考虑,滨州地处的下游黄河三角洲是黄河流域受威胁鸟类的重灾区。在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委员会等主办的《生物多样性》杂志中,《黄河流域鸟类多样性现状、分布格局及保护空缺》中收集了黄河流域2009-2019年鸟类实地观测报告,通过35,026条鸟类实地观测记录汇总结果显示,黄河流域记录有鸟类物种662种, 占中国鸟类物种总数的45.81%。黄河流域鸟类整体物种多样性由南向北递减, 以黄河上中游四川、甘肃、陕西的高原与山地内鸟种最为丰富, 而受威胁鸟类物种多样性热点区则在黄河中下游,以下游黄河三角洲及邻近平原区为受威胁鸟类最主要集中分布区。黄河入海流,这里有我美丽的家乡。这份美丽,应该有水草丰茂、有莺飞草长,有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当我们致力于法治护航生态保护的同时,希望案例也能警醒家乡人,知法守法、共同护佑黄河流域良好的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王晓飞

滨州日报

滨州日报源于革命战争年代的渤海日报,于1985年10月1日创刊,为中共滨州市委机关报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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