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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纪委监委对3起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

2021-02-26 17:24:58 来源:梁邹清风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出品

关于3起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通报

为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和干事创业,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按照滨州市纪委《关于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暂行办法》要求,邹平市纪委监委对近期3起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现通报如下:

1.关于澄清好生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孟凡谨伙同他人套取国家拆迁款的失实检举控告

2020年4月,信访人张某与好生街道某油脂企业主付某因拆迁补偿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向付某索要拆迁补偿款无果后,便向省纪委反映好生街道分管拆迁工作的人大工委主任孟凡谨套取国家拆迁补偿。经查,不存在孟凡谨套取和侵占付某油脂厂拆迁补偿款的问题,付某油脂厂拆迁补偿已全部拨付到位。经调查该举报问题不实,市纪委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2.关于澄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旭东受贿40万元的失实检举控告

2020年10月,群众匿名向省、市纪委反映刘旭东收受邵某20万元,收受由某、杨某各10万元的问题,理由为西董街道两处矿坑只有不到10万吨废石却拍卖了1700万元,猜测刘旭东与邵某等人盗采谋利。经查,上述两处矿坑是由市国有资产中心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再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拍卖价款成交后已全部缴入国库。调查组未发现两处矿坑存在新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况,刘旭东也未收受邵某、由某、杨某贿赂。经调查该举报问题不实,市纪委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3.关于澄清码头镇中站村支部委员刘宗美在疫情防控期间临阵脱逃,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刘爱香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贩卖高价蔬菜、发国难财的失实检举控告

2020年3月,群众匿名向邹平市纪委反映中站村支部委员刘宗美在疫情防控期间临阵脱逃,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刘爱香贩卖高价蔬菜发国难财问题。经查,2020年春节前,刘宗美前往邹平市御景园小区儿子家中过年,居住小区因有湖北省疫区归来人员进行了封闭,刘宗美无法外出参与村疫情防控工作,便通过电话向村两委报告情况。刘宗美所在小区解除封闭后,刘宗美及时到村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经调查该举报问题不实,市纪委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2020年疫情发生后,因中站村内有武汉返乡及途径武汉人员,根据疫情防控政策所有村民不能随意出门,为保证村民的正常生活物资供应,村两委研究决定由刘爱香负责为村民代购生活物资,并对隔离户送菜上门,刘爱香代购的蔬菜价格整体低于超市蔬菜同期价格,调查组未发现刘爱香存在卖高价蔬菜、发国难财的问题。经调查该举报问题不实,市纪委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以上3起失实检举控告,有的是不了解真实情况的错告,有的是个人诉求不满足而诬告,有的则是捕风捉影、道听途说。这些失实检举控告背离了信访监督的初衷,干扰了正风反腐工作的有序推进,也挫伤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澄清,彰显了市委、市纪委监委为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只要党员干部一心为公、敢抓敢管、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组织就是坚强支柱和后盾的鲜明态度。

当前全市正处于加速崛起、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对有问题的干部绝不放过,对没有问题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行为更要严厉打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奋战十四五、再造新邹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邹平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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