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2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启用2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具体点位如下:
1、长江一路新立河东路路口
2、黄河七路新立河西路路口
电子警察设备重点抓拍: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信号灯路口越停车线停车、违反规定掉头、逆向行驶、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违法行为。
电子抓拍设备将于本公告发布五日后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