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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经营旅馆 滨城警方行政拘留2人

2021-08-18 19:49:34 来源:平安滨城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出品

近日,滨城公安接到线索,有人未获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经调查,滨城警方对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的王某、吴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8月13日,滨城公安接到线索称,在辖区某公寓楼内,有人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旅馆。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在该公寓内,一“宾馆”在未获公安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外经营。民警当场将经营人员王某、吴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调查,2021年8月份以来,王某和吴某经营的旅馆未获公安机关许可,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二人为尽快实现盈利,擅自将租来的公寓房间用于经营旅馆业。非法经营期间,未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对入住人员仅作简单身份登记,未采取必要的测温、亮码等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的王某、吴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柒佰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在我国,旅馆业和刻字印铸业、旧货收购信托业、修理业同属于需要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统称为特种行业。之所以对这些行业加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是因为特种行业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利用。具体到旅馆行业,由于居住人员构成十分复杂、流动性大,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需要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按时报备信息,定期接受检查。同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下,该宾馆管理十分松懈,未采取必要防控措施,严重违反了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警方提醒,经营有道,滨城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经营旅馆业的打击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的,严肃追究相关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旅馆业经营人员能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合规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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