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1月13日,因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滨州市滨城区伟华大药店给予停业整顿的处罚。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药店未按照规定对经营的“四类药品”录入滨州市疫情防控药品追溯系统。针对该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该药店作出停业整顿处理,并要求其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执法人员提醒药店经营者,务必落实好疫情防控监测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筑牢织密疫情防控防线,确实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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