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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试行药品价格公开公示制度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2-08-05 17:03:06    作者: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赵春晖 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药品价格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保障医药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我市于今年起开始实施药品价格公开公示制度(试行),试行期为一年。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该制度试行一段时间以来,有效促进医药机构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方便群众购药时货比三家、清楚消费,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根据药品价格公开公示制度(试行)规定,药品价格公示单位为市辖区内有销售记录的各定点医药机构,包括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价格公示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其一,药品价格公示的品种以群众常用药为主,提取上年度药品销售量,按序去除针剂等无法自行使用的品种确定,重点为胶囊、片剂等口服剂型品种。价格公示品种确定后自然年度内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其二,公示信息包括医药机构名称、所属县区、药品名称、规格、厂家、剂型、单价等内容。其三,公示信息为采价时间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内上传内容,数据质量由各定点医疗机构相应负责。

“价格公示周期为半月一次,在该制度试行以来,我们提取每月1日、15日各定点医药机构的相关信息更新调整。公示形式采取网站公开查询形式,登陆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即可查询。”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此基础上,市医保局还通过定期汇总分析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销售信息数据,掌握药品价格水平,分析药品价格变化,并以此作为医药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医保协议管理的重要内容。“该信息数据将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为提高药品价格透明度,有效推动药品控价、质量提升和基金增效、群众减负发挥积极作用。”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责任编辑:闫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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