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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明确29个部门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

2022-11-24 21:25:55 作者:通讯员 孙洪涛 孙宝柱 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出品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为压实压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11月22日,我市出台了《滨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滨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是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方案》明确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统战部、共青团滨州市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滨州军分区、武警滨州支队、滨州传媒集团、市供电公司、山东高速滨州发展有限公司、滨州电信公司、滨州移动公司、滨州联通公司等28个部门单位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

滨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分工

市委宣传部: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指导做好科普宣传,协调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在灾区活动时的新闻报道工作。

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调控。

市委统战部:负责林区宗教活动场所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

共青团滨州市委:负责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权限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工作,统筹协调煤、电、油、气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规划审核和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抢险救援有关应急产品的生产。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市属高校对在校师生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志愿者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灭火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学生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公安机关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研判,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灭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组织安排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所需经费,负责为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提供必要的补助资金。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履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的防控工作。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应急运输提供支持保障,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道路通行保障工作,指导公路管养单位负责做好公路征地范围内管理权属公路部门的路树草皮防灭火工作。

市城乡水务局:负责提供全市大、中、小型水库等水源相关资料,做好灭火用水保障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农牧民野外安全用火的管理和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牧林草结合部区域火灾扑救工作;负责草场防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组织调配抢险救灾急用的农业机械。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A级旅游景区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对A级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A级旅游景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的人员疏导等相关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指导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伤员的转运救治和伤亡统计;指导灾区、安置点饮用水源和食品检查、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爆发流行;协调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医疗保障工作。

市应急局: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负责综合指导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

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做好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相关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城区内的绿化带、绿地草坪等区域的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组织提供全市重点林区(草原)、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信息,发布大风天气预警、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手段进行森林草原火灾监测及损失评估,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提供技术支持。

滨州军分区:负责指导组织民兵开展扑火技能训练和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协调辖区驻军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相关部队抓好遂行森林草原火灾抢险任务准备,协调解放军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组织解放军做好军事禁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军事禁区周边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武警滨州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驻滨武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挥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及时将火场图像信息传到市应急指挥中心。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挥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及时将火场图像信息传到市应急指挥中心。

滨州传媒集团: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广播电视系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气象部门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配合有关部门发布经市森防指审定的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火灾扑救、火灾案件查处等信息及英模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搞好林区草原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及时对火灾隐患进行预警,并根据职责划分完成电力线路本体缺陷消除或督促林业部门完成林木隐患清理,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和林木刮碰等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山东高速滨州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高速路用地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提供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道路通行保障。

滨州电信公司、滨州移动公司、滨州联通公司:负责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通讯保障工作,协助播发森林草原防火公益短信。

责任编辑:刘雪纯

滨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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