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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竟然还随意变道,出事了吧!

  • 发布时间:2017-09-20 19:14:10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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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滨州大众网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近日,在滨州高新区境内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事故。

摩托车驶过人行道

2017年08月16日12时18分,小营镇董川村董某(男,44岁)无证驾驶鲁MA19** 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着新五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新五路与科技路口,绿灯亮时在左拐弯车道直行,随后变更至右侧车辆,突然向右侧转向欲再次变更车道,与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鲁MF50**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董某头部受伤。

摩托车随意变道

撞上同向行驶轿车

突如其来的状况把驾驶员吴某惊出一身冷汗,立即下车查看董某的伤情,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抢救电话,并为董某先期垫付了医药费17000余元。在此次事故中,董某强行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问题突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改变行驶轨迹的人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承担全部责任,类似的惨痛事故还有很多,但是都挡不住驾驶员随意变道的"自由心态"究其原因,是大部分人都没有意识到随意变更车道的危险性,各行其道,方能安全可靠。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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