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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大剧院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预计年内投入使用

  • 发布时间:2017-09-22 21:13:51  星期五
  • 记者 刘青博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9月22日,滨州市文化中心大剧院小剧场竣工验收会议在市文广新局召开。该工程顺利通过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会同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多方主体的竣工验收,标志着工程建设全部完成,预计年内投入使用。

滨州市文化中心工程位于黄河十二路以南,渤海十六路以东。该工程开工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小剧场竣工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大剧院竣工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为68019㎡。其中大剧院建筑面积为15162㎡,东西长65.70m,南北宽83.60m,建筑高度30.70m,地下一层,地上四层,观众座椅1097余座,其中550座带有表决器。小剧场建筑面积为4968.54㎡,建筑高度14.10m,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工程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工程类别为一类建筑,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七度设防)。

会上,验收组成员及市质监站人员认真听取了参建各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汇报,仔细查看了工程资料,对大剧院、小剧院进行实体质量实地查验,并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对土建、安装及装修工程等,还有其他包括屋面、给排水及采暖和通风空调等分布的质量进行观感检查。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根据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综合工程质量做出总体评价,市质监站人员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各方主体一致认为工程建设规范合法、工程实体质量及感观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材料使用质量合格,各类试验及检测资料齐全,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通过竣工验收。

据悉,完成滨州大剧院建设,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工程由市政府投资建设,总设计单位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设计单位为滨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内装设计为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设计单位为山东安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山东滨州城建集团公司,舞台机械施工单位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舞台灯光施工单位为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舞台音响施工单位为广州市东亚技术有限公司,电梯工程施工单位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坚持实用性和高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管控施工,努力建设“百年工程”,积极争创“鲁班奖”,顺利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实现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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