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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

  • 2022-07-18 11:54:14
  • 来源:滨州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出品

滨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

关于我们

滨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隶属于滨州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丙级”等多项资质。

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等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招聘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有因违纪违规等被处分、开除、辞退或解聘记录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

报名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2日18:00。

报名方式: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bzsszgc@163.com(不接收现场报名材料)。邮件标题须按“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提交报名信息(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审核人员联系0543-3177211)。未按规定填写相关材料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需发送到指定邮箱的相关材料包括:

(一)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个人签名可在录取后补签),证件照处需附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二)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

(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任职文件、奖惩文件等证明性材料扫描件。

履历分析和筛选评价

本次招聘将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履历分析、初步筛选和考核小组筛选。初步筛选合格后由公司考核小组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通过人员,通过人员名单将于公用事业集团公众号进行公示,并电话告知通过人员。

考试程序

考试采用面试和面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重点考察招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工作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谈(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谈。

(二)面谈

面谈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谈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谈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对招考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面谈时间、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察或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公示、聘用和薪资待遇

(一)公示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待遇,公司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考核鉴定。试用期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转正、延期转正或辞退,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为1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三)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滨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享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43-3177211

监督电话:0543-3177616

咨询时间:8:30-11:50  14:30-18:00 (工作日)

附件一(可下载):

附件二(可下载):

附件三(可下载):


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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