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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丨滨州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 2022-12-08 12:42:27
  • 来源:滨州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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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日报/滨州网综合讯 根据预测会商,预计12月7日至9日,我市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根据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自12月7日13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12月7日18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④加强对空气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⑤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①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②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③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④主干道和易产尘路段在正常工作的基础上,非冰冻期内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

⑤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沙石料等运输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⑥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⑦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严禁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作业。

⑧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可采取柴油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限制通行的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日9:00时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报表(附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3157208

联系邮箱:bzdqwrfzk@163.com


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郭文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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