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州市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说明
根据公安部要求,自2018年3月1日以后,车主在通过12123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等便民软件上注册后,也可以绑定非车主驾驶证,便于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滨州市各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仍按原来工作流程处理,不需要绑定驾驶证。
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处理交通违法,不要盲听盲从,听谣传谣,造成排队集中处理交通违法,耽误个人时间。